成住建防疫发〔2020〕34号
成都天府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建局、成都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各相关行业协会,各住建领域从业单位:
随着全市疫情防控工作的深入推进,防疫体系的进一步完善,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要努力把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降到最低,保持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和谐稳定”的要求精神,在全市住建领域全面实行复工复产告知承诺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网上告知承诺制
为优化流程,提高效率,全市住建领域开发、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住房租赁、房地产中介等从业单位及各工程建设项目全面实行复工复产告知承诺制,企业、项目在网上提交承诺即可复工复产。操作流程如下:
(一)企业、项目登入“成都市住建领域复工复产申报系统”(网址:http://pt.cdzj.chengdu.gov.cn/wspscloud/PreVirus.aspx;可扫描二维码登录,见附件)采用选项方式确认相关承诺事项,提交复工复产承诺。
(二)自动生成企业、项目复工复产通知书。
凡已在系统中提交复工复产承诺、生成复工复产通知书的企业、项目,市住建局将通过系统向全社会公示。
二、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各从业单位、工程建设项目在复工复产后应严格履行承诺,落实主体责任,强化人员管理,建立应急预案,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对辖区内已在系统中提交复工复产承诺企业、项目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跟踪督导和随机抽查,对未履行承诺、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企业(及项目主体责任单位),应立即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逾期未整改到位的,予以通报,并纳入信用管理。市住建局将采取“双随机”方式对各从业单位、工程建设项目复工复产后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现场检查,并对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进行考评。
三、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切实做好住建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成住建发〔2020〕35号)及成住建发〔2020〕33号、成住建防疫发〔2020〕22号等文件中对企业、项目复工复产的相关审核、备案及责任处理条款同时废止。以往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系统二维码及联系方式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2月20日
(联系人:郑凯文;联系电话:61889377)
附件
系统二维码及联系方式
一、手机APP二维码
二、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一)技术支持QQ群:982192780
(二)企业交流QQ群:1048568155
(三)技术支持联系电话:173647377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