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住建发〔2019〕283号
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市质监站、市安监站,在蓉各建设、监理、施工等有关单位:
为深入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推动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我局根据《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19〕92号)及《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成都市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现印发给你们,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推进《细则》贯彻实施
(一)各责任主体要将认真执行《细则》与日常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相结合,对主体行为、工程实体和内业资料实施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流程化管理,提升施工质量安全水平。
(二)各区(市)县住建主管部门要按《细则》要求加强对企业编制工程质量安全操作手册的指导,督促工程参建各方主体将质量安全要求落实到每个企业、每个项目,落实到每个员工、每道工序,确保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有效提升。
二、压实责任,确保《细则》落地见效
(一)建设单位应履行首要责任,同时督促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检测、监测机构全面执行《细则》,并加强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安全管理,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和质量安全责任,建立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制度,主动公开工程竣工验收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应对照《细则》要求,完善工程建设质量安全标准体系。施工单位应结合单位实际,对《细则》进行细化、深化,编制具有系统性、指导性、可操作性的工程质量安全操作手册(操作手册样板详见附件2),在2020年5月底前完成。
(三)各方责任主体应抓好《细则》在项目的落地,结合工程特点,形成标准化施工的工作方案。严格落实样板引路制度,以现场示范操作、视频影像、图片样板等形式展示重要部位、关键工序的做法与要求,促进一线作业人员掌握标准规范、施工工艺,打通质量安全标准化“最后一公里”。
三、强化检查,完善《细则》激励机制
(一)开展检查。各区(市)县住建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对落实《细则》的情况进行指导和检查,市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将对区(市)县住建主管部门对属地指导检查情况进行考核。
(二)完善激励机制。将《细则》落实情况纳入信用评价管理,对编制企业工程质量安全操作手册,并形成良好应用效果的项目进行信用加分。对执行《细则》工作成绩突出的企业和项目在评优评奖方面予以政策支持。
《细则》是《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的基础上,结合本市实际,编制的关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要求的框架,其实施内容未能在表格中完全列举,表格内容仅代表基础要求,各单位在执行《细则》的同时,尚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标准和文件的规定。
附件:1.成都市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试行)
2.施工单位质量安全实施操作手册(工程质量安全操作手册样板)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