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本次督查范围为全省9市(州)和贵安新区,重点抽查2018年和2019年发生事故所在县(区、市)项目,检查范围为在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其中,在建房屋建筑中以公共建筑工程和超高层建筑为主,住宅工程以保障性安居工程、棚户区改造工程为主;在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含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督查对象为参建各方质量安全责任主体和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这次检查内容共有10项,包括各级住建行政主管部门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履行情况;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推进情况;在建工程项目实体质量和安全生产情况;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情况等。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违反强制性标准的行为,将责成相关部门或单位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