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住建发〔2019〕83号
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各区(市)县住建主管部门,市安监站、市质监站,在蓉建设、监理、施工等有关单位:
为加快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持续推进智慧工地建设工作,提高建设工程科学化、信息化、规范化管理水平,现就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远程高清视频监控系统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远程高清视频监控系统安装要求
(一)摄像机安装数量。摄像机安装数量应满足工程建设管理的需要,并满足以下规定:
1. 房屋建筑工程
(1)建筑面积0.5至5万平方米的不少于4个;
(2)建筑面积5至10万平方米的不少于5个;
(3)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不少于6个。
2.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1)工程造价0.1至1亿元的不少于3个;
(2)工程造价1至3亿元的不少于4个;
(3)工程造价3亿元以上的不少于5个。
3. 轨道交通工程
轨道交通工程车站、停车场、车辆段的摄像机安装数量参照房屋建筑工程安装标准执行。
(二)摄像机安装部位及类型。远程高清视频监控设备应安装于工程建设项目主要车辆出入口、主要场内道路、工地最高点(塔吊、物料提升机顶端或建筑物顶端,安装高度应在5米及以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作业面等关键位置,具体位置由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共同确认。
(三)网络要求。视频端到智慧工地平台之间的网络上行带宽不低于2M/路视频。
(四)设备参数要求。
1. 远程高清视频监控设备应选用符合要求的球机。图像分辨率应不低于D4 标准(1280×720,水平720线,逐行扫描)。具备远程视频直播功能,并根据“智慧工地”平台的需要提供互联网访问通道。
视频监控数据应在录像机中保存至少30 天,存储视频流分辨率不低于720P。视频监控设备输出的视频流应采用H264、H265 编码,能够支持最大1080P 分辨率的视频流稳定传输,并支持多路视频输出。视频数据通过录像机以GB28181协议或EHome协议接入市住建局视频服务器。
二、工作要求
工程建设项目各参建单位和各有关单位应遵守信息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远程高清视频监控设备产生和保存的数据严格用于工程建设管理活动,不得擅自复制、下载和传播。各单位应各司其职、协同合作。
(一)建设单位工作要求。
1. 建设单位应保障工程建设项目远程高清视频监控设备的租赁、安装、维护及网络租赁等费用,项目远程高清视频监控系统建设费用在文明施工措施费中列支使用。
2. 建设单位应牵头负责远程高清视频监控设备管理和线路保护,确保视频监控设备正常运行。
(二)施工单位工作要求。
1. 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应承诺按期1个月内完成远程高清视频监控安装接入工作,并与监控设备服务商等签订协议,组织设备安装验收后投入使用。
2. 施工单位应建立远程高清视频监控系统的工作责任制度,对视频监控安装、使用和维护进行日常管理。
3. 施工单位应在现场设置监控室,组织管理人员对现场施工进行自查,并留存处置记录。
(三)监理单位工作要求。
监理单位应加强对远程高清视频监控设备安装和使用的监督,参与远程高清视频监控设备安装审批和验收,通过远程高清视频监控系统强化现场管理,督促施工企业落实整改措施。
(四)监督机构工作要求。
1. 强化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要求工程建设项目各方责任主体承诺开工后1个月内完成远程高清视频监控设备安装接入工作。
2. 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远程高清视频监控设备安装接入情况的检查,对不履行承诺的责任主体实施行用评价扣分处理。
3. 应用远程高清视频监控系统辅助开展监督管理工作,强化数据采集应用,通过远程高清视频监控系统首次发现施工中存在违规行为的,告知施工单位进行整改,两次发现同类违规行为的,应赴施工现场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应责令暂停施工,并进行企业信用信息扣分处理。
三、保障措施
(一)对不履行承诺和有关职责,且施工现场管理混乱的,纳入企业信用信息评价管理。
(二)对不按要求安装远程高清视频监控设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责令整改,整改不力的,约谈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和企业负责人,取消市级优质示范工程、市级结构优质工程、市级绿色工地、市级安全文明工地评选资格。
(三)故意关闭、遮挡、破坏远程高清视频监控设备的,约谈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将该工程建设项目列入重点监督工程目录,加大现场检查频次和违规处置力度。
(四)2019年7月1日起,自动采集工程建设项目远程高清视频监控设备在线率,并纳入企业信用评价管理。
(五)2019年7月1日起,工程建设项目远程高清视频监控设备安装接入情况将作为建设项目评优评先条件,未完成高清视频监控设备安装接入工作的,不具备市级优质示范工程、市级结构优质工程、市级绿色工地、市级安全文明工地评选资格。
特此通知。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6月5日
(联系人:黄马养;联系电话:61889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