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天府新区规划建设国土局、成都高新区规划国土建设局,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市质监站、市安监站,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总结推广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我市住建系统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经研究,决定每年拟对上年度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市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及其监督机构、市质监站、市安监站以及上述单位的管理人员,各建筑(含安装)施工、市政施工、建设、监理、检测企业及上述单位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二、评选要求
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先进集体的评选,由市住建局质安处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初评;先进个人的评选,由各监督机构和企业推荐,相关资料报市住建局质安处审查并组织初评。质安处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初评结果报市住建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审定后产生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三、申报时间
每年度开展评选工作时,由住建局质安处通知相关单位将先进个人推荐材料在规定时限内报送到质安处。
附件:成都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