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住建〔2019〕105号
成都天府新区规划建设国土局、成都高新区规划国土建设局、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市质监站、市安监站,在蓉建设、监理、施工等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领导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和全国、省、市2019年“两会”期间安全风险防范工作视频会议以及省、市安全和应急救援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安全监管,做好建筑工程复工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川建质安发[2019]120号)、市安委会《关于切实做好2019“两会”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成安办〔2019〕14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遏制建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认清严峻形势,高度重视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近期各地建筑工地陆续恢复生产,生产经营单位仍处于复工复产期,逐步进入生产高峰期,易出现赶工期、抢进度和突击生产、超负荷运转,在此期间转场上岗人员安全意识松懈,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同时,各区(市)县机构改革工作已经全面铺开,安全生产的管理体制机制正在调整、转换和衔接,容易留下监管空档,要结合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律特点,认真分析,采取针对性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和管控措施,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坚决防范遏制建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全国“两会”胜利召开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突出重点,全面深化排查安全隐患
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级安全监督机构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一次“两会”期间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脚手架、施工临时用电设施以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等危险性较大工程;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严防脚手架垮塌、高空坠落、有限空间作业等伤亡事故发生。
(一)加强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级安全监督机构,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严格复工条件审查监督。按照《关于做好2019年元宵节及节后建筑工程复工安全检查的通知》(川建质安发〔2019〕109号)复工审批制度,重点检查各责任主体对节后复工有关要求的贯彻执行情况,对未经复工审查擅自施工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擅自复工(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和项目监理人员不到岗、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上岗作业等违章现象,一律视为不符合复工安全生产条件),应立即责令暂停施工并整改。拒不整改的,依法依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二)强化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深刻汲取“2.23宜宾玛斯兰德酒店项目塔吊垮塌事故”、“2.24滕州一塔吊臂突然断裂坠落事故”、“2.26安徽铜陵市铜官区塔吊倒塌事故”的教训,全面落实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租赁单位、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监理单位在起重机械安拆、使用过程的安全责任,针对节后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检查维护不足等因素容易引发安全事故,重点检查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使用、检验检测等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审情况、起重机械安拆单位资质情况、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连接部件、安全保险装置、限位装置、附墙装置的完好性和安全使用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维修保养等制度执行情况;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等。
(三)加强地下管线保护。为有效防范施工损坏地下管线事故发生,确保建设工程施工中地下管线的安全运行。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到城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查询并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地段地下管线现状资料,应在施工单位进场前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施工区域管线探测,并出具探测报告;施工作业前,管线产权单位责任人必须向施工单位对管线位置、走向等进行交底,并书面确认,项目施工区域内涉及同一产权单位的管线,必须固定责任人进行管线对接工作;施工单位应制定管线专项保护方案及应急预案,对施工区域内管线进行警示标注并人工探挖核实,并做好记录;安排有经验的管理人员现场监护,严格按照方案施工,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及技术交底,告知地下管线情况、注意事项,若发现不明管线,应立即停止作业,严禁野蛮施工;监理单位要严格把关,督促施工单位做好管线保护措施,动土前对作业区域安全条件审批确认,涉及重要管线保护及迁改的应旁站监理;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级安全监督机构要加强督促区域内建设工程地下管线保护管理措施的落实,对违规行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处罚。
三、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务求工作实效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切实抓好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级安全监督机构要高度重视,立即部署开展安全专项检查,组织制定切实可行的检查方案,加强动员部署,强化责任、强化措施、强化落实,进一步加强“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坚决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狠抓落实,严格执法。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级安全监督机构要加强对“两会”期间安全管理违法违规行为的严查重处,形成严打高压态势。对不按规定开展自查自纠、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隐患整改不力的责任单位,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指定专人跟踪督促整改到位,坚决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加强两会期间应急值守。“两会”期间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必须严格实行项目负责人带班制度,做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各项措施落实工作,杜绝因应急处置不当导致事件扩大。同时强化信息报送工作,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
请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级安全监督机构于3月18日前将“两会”期间安全防范工作情况总结报市住建局质安处。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3月4日
(联系人:邓立;联系电话:61889347;邮箱:65417443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