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住建部等七部委联合“围剿”挂证,整治对象:包括个人、企业、中介机构,一定不要掉以轻心!很多企业觉得,只要给挂靠过来的人员交上社保,不就万事大吉了?实际上,情况没那么简单。
1、2个月时间整改:
即2018年12月至2019年1月底。存在相关问题的人员、单位,应及时办理注销等手续。在自查自纠期间,对整改到位的,可视情况不再追究其相关责任。
从2019年2月起,进行全面比对排查,重点排查参保缴费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情况。人员、社保、证书是发现挂靠的突破点,也是建筑企业进行自查自纠的切入点。对存在“挂证”的,从严处罚。
2、这些操作属于“挂证”
存在以下情况的建筑企业,要好好检查一下自己是不是碰触了“挂靠”红线了。
证在原单位,后离职,新单位不要证书,证书没有转出,社保已转出;属于挂证的范围。
离开原单位,原单位扣着证不给转出,新单位在交社保;属于挂证。
证书信息及个人资料泄露,被中介卖给某一公司非法使用 ;属于挂证行为。
拥有交通、水利和住建的证书,分别在两家单位;属于挂证。
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取证书挂靠项目或资质;属于挂证行为。
跨省:A省生活,并让A省B单位代缴社保,然后证书注册在C省D单位,D单位也在当地帮忙缴纳社保;属于挂证。
同省:A单位挂证、上社保,本人在B单位上班。属于挂证行为。
3、证书被强制扣留,该怎么办?
(1)对扣押职业(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的行为进行全面排查,依法从严查处。
(2)对于专业技术人员与用人单位没有劳动关系或已解除劳动关系,但因各种原因未办理注销注册的,管理部门可依据用人单位或个人申请及提交的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书面证明、劳动仲裁、司法判决等材料,直接办理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