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建委〔2018〕838号
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安监站、市质监站,在蓉各建设、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进一步压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扎实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扬尘治理攻坚行动等各项工作的落实,结合中秋国庆期间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双随机”检查工作,市建委成立6个检查组,于2018年9月26日至10月19日,对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开展“双随机”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督查工作按“双随机”要求对督查区域、项目和督查人员进行随机抽取;督查覆盖全市22个区(市)县,同时也对市安监站、市质监站监管项目进行了督查。督查组按照中央和省、市质量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工地管理规范工地施工的通知》(成办函〔2017〕221号)、市建委《成都市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成建委〔2017〕306号)、《成都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严管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建委〔2018〕40号)、《成都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隐患精准防控管理办法(试行)》(成建委〔2017〕198号)的具体要求,对随机抽取的建设工程项目开展了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督查。
从督查情况来看,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级质量安全监督机构重视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严管执法专项行动,及时传达有关工作文件和会议精神,认真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此次共督查了48个在建项目(其中房建40个、市政基础设施4个、轨道交通4个),督查组对所督查的工程均指出了施工现场存在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并由负责工程监管的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跟踪整改。根据督查情况,对22个在建项目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对6个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达了《成都市建筑市场监督执法建议书》。通过督查,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二、督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主体责任落实方面。从检查总体情况来看,多数企业、项目部能够按照相关文件通知要求,部署落实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作。但在检查中仍发现个别项目参建单位存在严重不良安全行为,现场质量问题、安全隐患突出,企业没有切实履行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主体责任,质量常见问题治理不到位,隐患排查不彻底,文明施工不达标,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二)行为管理方面。个别项目存在:未按要求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未很好的指导现场施工;对原设计有重大修改、变动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未按规定要求重新报审;未按规定配置施工现场施工操作技术规程及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图集;未按要求落实市建委2017(198号)文件精神,隐患排查无针对性;编制的应急疏散预案、消防应急预案针对性较差,未定期组织开展演练;三级安全教育学时不足且存在代签的现象,安全技术交底针对性较差;未按规定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实施旁站监督,见证取样制度及见证取样台账不完整;填充墙砌体植筋记录、锚固力检测报告不符合规范要求;未见市建委近期安全生产部署的落实记录,开展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闭合较差;个别总监理工程师、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未到岗履职。
(三)实体质量方面。个别项目存在:构造柱、墙体拉结筋、墙顶与梁板的拉结等抗震构造措施不符合相应图集要求;未按要求建立标养室并且同条件试块留置情况较差;质量通病未有效治理,未按照治理方案实施,混凝土梁板有开裂、露筋现象;钢筋弯折长度以及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满足设计要求;核心箍有缺档现象,二排筋保护层厚度偏大,梁箍筋间距不均匀;地下窒周边预留防水卷材有破损处未作修复处理;外墙砌体灰缝不密实,有通缝。
(四)安全防护方面。个别项目存在:临边、洞口、水平防护缺失或不符合规范要求;电梯井无安全门、无安全警示标识、无安全警示灯光;施工电梯通道防护架连墙件不规范,未分段悬挑;卸料平台周边防护不严密,拉结钢丝绳使用螺栓不符合规范要求,有脱钩的风险,无限载标识;施工作业人员高处作业未系挂安全带,未正确佩戴安全帽(未系下颌带)。
(五)脚手架及模板支撑体系方面。个别项目存在:外架基础未夯实,部分立杆悬空,连墙件设置不足或连墙件有拆除情况,断口处未使用之字撑加固,脚手架内立杆与建筑物之间未进行封闭;支模架搭设未按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纵、横向水平杆间距不符合规范要求,立杆上部自由端超过规范要求,顶托丝杆伸出长度超过规范要求;悬挑脚手架钢梁外端未按规范设置钢丝绳或钢拉杆与上一层建筑结构拉结;
(六)起重设备方面。个别项目存在:建筑起重机械安、拆方案未按要求编制、审批;塔机基础积水排水不畅,接地不规范,保养不足、螺栓松动、线缆老化,高度限位器失效、钢丝绳磨损、断丝超标、排列不整齐;施工升降机起重量限制器不灵敏、防护围栏门连锁保护装置失效、附墙架与建筑结构连接方式、角度不符合说明书要求;物料提升机未设置防护围栏或设置不符合规范,附墙架未与建筑结构有效连接;吊篮防坠安全锁、上限位等安全装置已失效,吊篮内作业人员有超员或超载现象。
(七)消防防汛方面。个别项目存在:临时消防设施设置不到位,灭火器设置不足,部分灭火器已失效;动火作业未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电焊等明火作业未配备灭火器材,与各类可易燃物的安全距离不满足要求,无隔离措施;临时用电管理混乱,私拉乱接现象严重,用电设备违反“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规定;未编制防汛专项方案或方案针对性较差,防汛物资缺失;未开展防汛、消防演练或记录不全。
(八)文明施工方面。个别项目存在:现场喷淋设置不足,喷头出水量过小;场内道路局部存在积泥、积尘情况,围墙(围挡)局部破损未及时修补;施工现场局部材料堆码混乱;场内局部裸土未覆盖到位;部分区域施工时未按要求湿法作业,现场雾炮机未能有效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台账不齐全,违规使用农用车或环保不达标的叉车。
三、处理意见
(一)经研究,决定对6个下达了《成都市建筑市场监督执法建议书》所涉及项目的施工、监理、建设单位进行全市通报批评,并按照《成都市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市场信用信息评价表》7.2款和《成都市建筑监理企业市场信用信息评价表》7.2款规定,给予嘉裕崇州西区蝴蝶谷二期、华盛国际二期、东原西岸三期、万科理想城B地块二期三标段、花照壁6号新建商品住宅,商业用房、紫悦府项目总包工程一期等6个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直接扣除信用评分1分。负责监管以上6个项目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督促整改落实并现场复查。
(二)对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的其余22个在建项目,由监管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督促整改并现场复查,并依据《成都市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现场安全信用信息评价表》和《成都市建筑监理企业现场安全信用信息评价表》,对以上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进行现场质量安全信用信息评价。
四、下一步工作
(一)稳步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
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级安全监督机构、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要严格按照《成都市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树立质量安全意识,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落实工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针对此次“双随机”督查发现的问题要举一反三,认真分析原因。要组织开展“拉网式”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全面整改落实,扎实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
(二)扎实开展好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
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级安全监督机构要严格按照市建委《2018年成都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成建委〔2018〕503号)、《成都市建设工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措施》(成建委〔2018〕607号)、《成都市建设工程预防高坠安全管理措施》(成建委〔2018〕608号)等文件要求,分析突出安全风险,制定专项治理行动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对检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责令有关单位立即整改消除;对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隐患整改不力的,应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活动。
(三)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要按照《2018年建筑工程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成建委〔2018〕808号)的通知要求,要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隐患即事故”的理念,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排查和整治火灾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火灾事故。
(四)加快推进长期停工深基坑风险化解工作
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级安全监督机构要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入排查“三张清单”积极化解矛盾风险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方案>的通知》(成委厅(2018) 58号)、市安委会《关于挂牌督办2018年全市安全风险隐患的通知》(成安委(2018)10号)要求加快推进全市44个长期停工深基坑风险化解工作,确保2018年12月底前完成风险隐患消除工作,完成情况将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五)深入开展扬尘污染治理工作
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级安全监督机构要按照市建委《成都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化技术标准》(成建委〔2017〕100号)和《成都市建设工地扬尘治理及文明施工突出问题集中攻坚专项行动方案》(成建委〔2018〕609号)等文件要求,严格降尘防治标准,重点加强出入口、裸土覆盖、湿法作业、非道路移动机械等方面管理。对发现的扬尘污染问题和违规行为要立即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并跟踪督促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六)强化监督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级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加大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监督检查频次和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严查严处,形成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监管高压态势,确保工程质量稳步提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扬尘污染治理取得实效。
附件: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双随机”检查处理情况表
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