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利推行我市自贸区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试点工作,积极发挥市场在工程质量保障体系中的主导作用,2018年11月28日市建委组织召开了《成都市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实施暂行办法》第二次专题研讨会。会议由市建委副主任王建新主持。市建委相关处(站)及自贸区相关区县质监站负责人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议对拟定的《成都市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实施暂行办法》进行了第二次讨论,会议对办法中涉及的承保主体、承保方式、保修范围、风险管理等内容开展了深入的讨论研究。我委将按照会议讨论形成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并征求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意见后,尽快出台《成都市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实施暂行办法》有效控制住宅工程质量风险,化解住房质量矛盾,切实维护住宅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信息来源:质安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