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建委〔2018〕148号
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安监站、市质监站,在蓉各建设、监理、施工等有关单位:
为推进我市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产业现代化健康发展,规范施工安全管理,防范安全事故发生,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设工程发展的意见》(成府发〔2016〕16号)要求,制定了《成都市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办法(暂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成都市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办法(暂行)
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3月16日
(联系人:黄马养;联系电话:61889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