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建委〔2018〕149号
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蓉各有关单位:
为顺利推进天府绿道项目建设,加强我市绿道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提高绿道工程品质,现印发《成都市天府绿道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十条措施》,请遵照执行。
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3月16日
一、高标准打造天府绿道,精细化建设名片工程
绿道工程涵盖专业众多,天府绿道建设应按照 “贯通便捷、安全舒适、特色多样、经济合理“的理念整体协调推进,在建设中坚持优质设计引领,精品施工呈现,确保将天府绿道这一城市绿色发展的靓丽名片、重大的惠民民生工程,建设成人民群众满意工程,提升市民宜居生活品质。
二、主体质量责任落实到位,切实夯实质量基础
建设单位作为质量首要责任人,应发挥牵头作用,做好图纸报审、工程报建等前期工作,加强部门协调,督促履职尽责,确保工程推进。
勘察设计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规范规程图集勘察设计,并结合绿道功能要求,就人性化、传统文化元素等方面进行优化。勘察设计文件质量、深度及进度应满足要求。现场应设有驻场人员,及时解决质量问题。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按照设计文件及相关规范组织施工。施工企业对项目部定期考核管理检查,履行企业质量责任。
监理单位应履行监理职责,并按照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图集及工程承包合同,对施工质量实施严格监理。配备相应专业资格的监理工程师,并佩戴明显的标识标牌。落实监理报告制度,对施工质量、进度等情况应有明确的掌握。
三、施工方案做到编施一体,精准指导现场施工
施工前,要根据设计文件并结合绿道施工特点对道面铺装、桥梁施工、钢结构、排水系统等重点分部分项工程制定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应经施工单位审核后,报建设、监理单位审批后方可实施。施工过程应严格遵循施工方案,控制施工精细度,杜绝随意施工。采取“四新”内容的施工方案应组织专家论证。
四、材料构件严格检查检测,严把建筑材料质量关
进场材料均应提供出厂合格证明文件,严格落实进场验收,对有复检要求的材料应按规定开展取样复检工作。加强外加工构件质量把控,钢结构、重要预制构件监理单位应派驻驻厂监理。
五、施管人员加强能力建设,质量责任落实到人
明确各分部、分项工程及关键部位、关键环节的质量责任人,将工程质量责任详细分解,落实到每一个质量管理和操作岗位。项目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监理单位加大对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到岗到位履职情况的检查。施工队伍应优先选择有绿道工程施工经验的班组进场。做好班组交底工作,推行技术交底可视化。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六、施工过程严格管理控制,注重重点关键点把控
道路工程的分层厚度、平整度和坡度、道路相交处应衔接平顺,竖向应满足排水要求。 桥梁结构安全及线形美观,做好沥青路面层与钢桥面的结合,防止脱层、滑移。房屋建筑的基础主体、水电安装、装饰装修,做好防水、防开裂等工程措施。电气回路各类保护设置(如漏电保护、浪涌保护等),确保各类电气安全有效。落实三检制度,隐蔽工程需验收合格后方可隐蔽。正式焊接前均应完成焊接工艺试验(评定)。
七、认真落实样板先行制度,以样板指导大面施工
实施样板引路,统一明确施工标准,样板段(区)应对大面施工具有指导意义。道路应设置施工工序样板段,分层展示铺装、排水、平整度等;房屋建筑应做好样板区,包含材料样板、隐蔽样板、装饰样板等。
八、专项治理质量常见问题,提升工程整体品质
市政(房建)应逐项落实成都市市政(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措施;建设单位应下达治理任务书,设计、施工均应将防治措施落到实处,并编制专项方案,竣工前应完成自评估、监理评估报告等内容。
九、工程资料做到准确完整,确保质量可追溯
工程资料应完整准确,责任落实到人。及时收集整理出厂合格证明文件等前期资料;施工、监理日志及旁站记录等应清晰完整,过程资料应与实体同步;竣工阶段资料应完整反映设计变更的内容。做好隐蔽工程的影像记录。建立施工过程质量责任标识制度和竣工验收后永久性标牌制度。
十、创新工程建设监管模式,提升质量监管效能
监督机构应根据绿道工程特点创新监督备案模式,组建包含市政、房建、安装等专业的绿道工程综合监督小组开展质量监督。实行全巡查模式,组织“双随机”检查,及时进行飞行检测工作。寓服务于监督,促进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