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扩权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经核查,四川德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34家建设类企业在资质申报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建市[2011]200号)等规定,决定对四川德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34家建筑业企业弄虚作假行为予以通报批评,不批准其资质申请,并自本通报之日起半年内不受理上述企业申请该项行政许可。
附件:弄虚作假企业名单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0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