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配式建筑工程定额2017年3月1日执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有关“制修订装配式建筑工程定额”的要求、满足装配式建筑工程计价需要,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日发布《装配式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定额》),自2017年3月1日起执行。 《定额》与《房屋建筑和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TY01-31-2015)配套使用,原《房屋建筑和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TY01-31-2015)中的相关装配式建筑构件安装子目(定额编号5-356~5-373)同时废止。 据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相关负责人介绍,相比之前发布的征求意见稿,《定额》对人工消耗量水平作了进一步调整核实,补充增加了装配式木结构工程相关子目,完善了装配式建筑工程投资估算指标的编制说明,并明确其仅作为投资估算的参考。 《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部分项、措施项目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的消耗量标准,是各地区、部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编制建设工程定额确定消耗量以及编制国有投资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和最高投标限价(标底)的参考。(摘自中国建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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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自2017年4月1日起执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工作部署,围绕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绿色建筑市场发展,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日发布了《绿色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绿建定额》),自2017年4月1日起执行。该定额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牵头主编,浙江省造价管理总站具体落实。 在《绿建定额》编制中较好地贯彻了五大发展理念: 一是坚持创新理念。根据《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编制了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等五部分内容共523个子目。其中屋顶绿化、垂直绿化、高效冷热源设备、光伏发电太阳能利用、节水灌溉、雨水中水收集设备等子目,是首次编入全国定额。 二是注重协调理念。打破传统计价定额体系,平衡各专业定额的消耗量水平。例如,建筑与外围结构、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声环境等章节子目与《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配套使用;高效冷热源设备、节能照明与电气、能量综合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室内光环境等章节子目与《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配套使用;室外透水地面定额子目与《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配套使用;垂直绿化、屋顶绿化、绿化养护等子目与园林工程消耗量定额配套使用。统筹协调各专业定额的章节说明和工程量计算规则,统一定额编号和计量单位,实现了多专业定额的统一协调。 三是倡导绿色理念。围绕自然通风采光、低能耗围护结构、新能源利用、雨水中水回用、智能控制等高新技术,根据正常施工技术条件、企业普遍的技术装备、合理的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条件下,分析测算平均消耗量水平,将最绿色、最环保的设计理念、新型技术和施工工艺,通过价格的形式提供给建设各方主体决策参考。 四是遵循开放理念。赴辽宁、上海、广东、甘肃、青海、新疆等地,收集了东南西北具有代表性的绿色建筑和绿色施工技术工艺的基础资料,调查分析了各地区气候、环境、资源、经济社会发展、民俗文化、建材市场和劳动力市场差异等因素。 五是贯彻共享理念。建立绿色建筑增量指标数据库,编制绿色建筑技术增量成本参考指标。针对透水铺装、垂直绿化、能量综合利用、雨水回收利用、可调节遮阳、能耗监控等31项绿色技术措施59项绿色技术工艺的建筑造价指标进行测算,并与传统技术工艺对比,形成增量指标数据库。增量指标数据库将为各地绿色建筑工程项目投资分析提供研究数据,为建设单位选择绿色技术提供决策依据,为管理部门研究制定绿色建筑行业发展政策提供参考借鉴。(浙江造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