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进一步加强成都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切实提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文明施工水平,成都市建委依据《成都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暂行规定》(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86号)、《成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74号)和《成都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条例实施办法》(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82号)规定,制定并出台了《成都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文明施工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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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规程从2016年3月1日起开始实施,有效期5年。原《成都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成都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文明施工(扬尘整治)技术规程〉的通知》(成建委发〔2008〕87号)同时废止。该技术规程从施工道路、现场打围、出入口设置、现场管理四个方面对我市建设工地文明施工作了详细规定并提出了相关的技术要求。其中,《规程》第五章第十条明确“我市施工现场应实施物业化管理。由建设单位负责,通过成立专门的物业化管理机构或委托相关单位具体实施,对所属的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实行统一的物业化管理”;《规程》 第十五条明确“绕城高速路以内施工现场不得设置混凝土搅拌站”;第十六条明确“施工现场内的临时设施应采用拼装式轻钢结构活动房”。
近期,成都市建委安监站陈家利副站长带领市政科相关人员,到青羊绿舟立交和中环道路(武侯段)改造工程进行调研,在工地现场对现场打围、出入口设置的标准进行检查和指导,并要求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要对照《成都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文明施工技术规程》标准,抓紧落实和整改,做好样板。同时,加快《成都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文明施工技术规范图例》的编制,更好地指导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文明施工措施的落实。 (信息来源: 四川网络广播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