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建质协 [2016] 04号
各团体会员单位:
根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收取会费的文件精神,按照《成都市工程建设质量协会》章程第三章第十一条第四项规定:单位会员每年应向本协会交纳会费。
团体会员会费缴纳标准:常务理事、理事单位为1500元/年;会员单位为1000元/年。望接通知后于2016年3月底前交纳。
账 号:4402210009008908170
开户行:工商行青龙支行营业室
单 位:成都市工程建设质量协会
联系电话:(028)86643226
备 注:贵单位是 应交纳会费
成都市工程建设质量协会
2016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