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成都高新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为扎实抓好全市今冬明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市建委《关于开展全市今冬明春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回头看”暨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成建委〔2015〕515号)安排部署,市建委决定组织督查组对各区(市)县今冬明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工作精神,切实履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重点检查各区(市)县部署今冬明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开展等情况。以查促改,进一步推动工作落实,切实把安全生产的各项要求落实到企业和施工现场,确保春节和“两会”等重要时段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督查内容
(一)安全生产部分: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情况,以高坠为重点的易发事故整治情况,施工现场防火安全检查和整治情况,打非治违工作开展情况,作业人员教育培训和应急救援演练情况。
(二)文明施工部分:建筑工地环境整治情况,文明施工以及落实《成都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条列》情况,工地禁止现场搅拌情况。
三、督查时间
督查分两轮进行,第一轮从2016年1月18日至1月22日;第二轮从2016年2月20日至3月10日
四、督查方式
(一)听取受检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汇报;
(二)受检区(市)县应准备当地工地台账,督查组随机抽取不少于3个工地进行检查。
五、第一轮督查分组
第一组:周军(质安处副处长)
检查区域:武侯区、成都高新区。
第二组:何梅(质安处副处长)
检查区域:锦江区、新津县。
第三组:刘明康(市质监站副站长)
检查区域:成华区、地铁工程。
第四组:陈家利(市安监站副站长)
检查区域:青羊区、新都区。
第五组:付修华(市安监站副站长)
检查区域:金牛区、金堂县。
第六组:代正才(市散水办副主任)
检查区域: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双流县。
请以上受检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好迎检准备,主动与督查组联系衔接,落实具体检查时间及安排。
六、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法。督查组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项目,由当地部门立即下发相应的执法文书,责令企业限期整改。
(二)上报信息。请各督查组于2016年1月25日前将督查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报市建委质安处。
(三)廉洁自律。督查组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转变作风的有关规定,切实做到廉洁自律。 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年1月14日 (联系人:陈轶;联系电话:61889288;电子邮箱:979260058@qq.com)
(三)廉洁自律。督查组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转变作风的有关规定,切实做到廉洁自律。
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年1月14日
(联系人:陈轶;联系电话:61889288;电子邮箱:97926005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