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高新区、天府新区成都片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安监站、市质监站,在蓉各建设、监理、施工等有关单位:
10月5日上午10时左右,高新区世龙广场发生一起施工升降机坠落事故,造成4人死亡的严重后果,给建设工地安全生产工作再次敲响了警钟,教训深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施工现场所有起重机械设备立即暂停使用,由建设、监理、施工三方共同进行安全检查,经确认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同时,按照市委主要领导批示精神,各单位要举一反三,立即开展全市建设工地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坚决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含地铁)工程
二、检查内容
各工地要严格按照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进行全面排查,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1.建筑起重机械。重点检查起重设备是否有产权备案证,是否存在未经验收合格擅自使用,是否按期进行了检测,是否存在超载现象,安全装置是否完好,螺栓是否松动;防坠器是否按期进行检验,设备是否日常检查保养及定期检查,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2.深基坑、市政隧道工程。重点检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情况、支护形式及降(排)水措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变形监测情况、应急预案措施、危险征兆报警情况、基坑周边荷载是否超过设计要求的地面荷载限值。
3.施工现场消防。重点检查临时用房的燃烧性能等级是否为A级;民工宿舍是否安装了智能限电器;对动用电气焊等明火作业是否实行严格的动火审批制度;施工现场配置灭火消防器材是否按要求配置。
4.地铁工程。重点检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情况,盾构区间施工各项技术参数是否出现异常,防止孔洞注浆作业是否到位
5.脚手架及模板工程。特别是房建和市政桥梁脚手架、高大模板工程重点检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情况、支架自由端高度是否超高、立柱是否设置可调支托、钢管支架间距或步距是否符合施工方案要求、碗扣或连接盘插销是否锁紧、纵横向扫地杆和水平拉杆是否设置到位,连墙件设置是否符合要求,水平防护是否到位。
6.防高处坠落措施。重点检查高处作业前对作业平台、卸料平台等安全防护设施验收合格情况;“三宝”(即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防护用品的配置情况;“四口”、 “五临边”的防护情况;作业人员是否按规定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安全防护用品。
7.临时用电。重点检查是否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是否按要求设置漏电保护装置;外电防护设置是否符合要求;是否符合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要求。
三、检查方式
此次为拉网式大检查,不留死角、不留盲点。首先由施工现场建设、监理、施工项目部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全面自查,各企业层面也要组织人员对所属项目部开展全面排查,同时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安监站、市质监站要立即抽调人员组织全面检查,市建委将从10月6日起组织督查组对各区(市)县的大检查工作进行督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建设、监理、施工企业要充分认识到建设工地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从项目部开始立即行动,成立机构,抽调专业技术人员,对公司所属项目开展全面排查。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安监站、市质监站要密切注意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动向,有针对性制定出检查工作方案,切实做好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二)落实责任,人员到岗
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安监站、市质监站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将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部署层层分解落实到基层和企业。各有关企业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全员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严格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把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人员,全面、细致排查各类隐患,坚决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不走过场。
(三)加大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
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安监站、市质监站要以落实施工安全生产为核心,以“打非治违”为手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重点打击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从事施工活动违法行为;施工单位不进行安全教育、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现场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法劳动纪律行为。隐患未排除的,坚决不允许下步施工。
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安监站、市质监站应将此次拉网式大检查情况形成检查总结,并于10月17日前报市建委质安处。
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5年10月5日
(联系人:陈轶;电话:61889288;邮箱:97926005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