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高新区规建局、天府新区成都片区规建局,市安监站、市质监站: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天津滨海新区“8.12”危险品仓库爆炸事故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成安委〔2015〕32号)和《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立即开展全省住建系统安全生产交叉检查的紧急通知》(川建质安发〔2015〕579号)的部署要求,经研究决定,立即开展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交叉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安排
检查时间:8月19日至8月21日。
二、检查范围
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地铁工程。
三、检查内容
(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规定要求情况;“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情况;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及标准规范情况;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主管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建立情况;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
(二)重点突出检查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特别是高层建筑临时消防设施和临时建筑物防火措施落实情况;施工现场民爆器材、易燃易爆物品使用管理情况;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管理情况;深基坑、隧道、模板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情况;防高坠措施落实情况;地铁施工安全管理情况。
(三)汛期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汛期雨情、灾情的预测预报和抢险救援机制建立情况;防洪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等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抢险救援物资、装备、器材的储备情况;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情况;汛期值班值守情况;领导干部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执行情况;部门之间协调联动机制建立情况;应急疏散、避险知识宣传教育情况。
三、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安监站交叉检查的方式进行,每个检查组至少检查5个在建工程(全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交叉检查分组见附件),市质监站(市建委质安处参与)对地铁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开展检查。市建委将对部分区(市)县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抽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安监站、市质监站要充分认识到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周密部署,由1名局(站)领导带队检查,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个人。要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确保交叉检查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
(二)严格规范检查,切实整改隐患。要坚决落实安全检查责任制,凡是安全检查的时间、检查人、检查内容都必须有记录,“谁检查谁负责”。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实行“零容忍”,实施隐患排查、登记、整改、监控、公告公示、跟踪治理、整改销号闭环管理。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
(三)及时报送信息。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安监站、市质监站要明确机构,落实专人,将交叉检查情况(包括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落实情况,检查项目(企业)名称、发现隐患、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建议等)于2015年8月21日17:00点以前上报市建委质安处。
附件:1.成都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交叉检查分组表
2.在建项目安全生产工作检查表
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5年8月19日
(联系人:陈轶;联系电话:61889288;电子邮箱97926005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