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各相关单位:
按照《关于开展全市建设工程保温材料、预拌混凝土质量专项检查暨2026年上半年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为监督检查的通知》(成住建发〔2026〕46号)安排,市住建局组织成立4个检查组对全市建设工程保温材料、预拌混凝土质量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覆盖全市23个区(市)县,按照项目自查、属地普查、市级抽查三个阶段压茬推进。检查采取实体检查、材料抽检、资料核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聚焦材料进场管控、施工工艺质量、监理履职行为、检测行为规范、信息化系统应用等方面。市级抽查在建工程项目40个,共发现保温材料类问题81个、预拌混凝土类问题106个;抽查工程质量检测机构20家,发现问题74个。本次检查针对问题较多的项目,向相关区(市)县发出提醒敦促函4份;针对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项目、检测机构,向相关区(市)县下达执法建议书3份;针对检测机构在资质评审中涉嫌虚假整改问题,已书面报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所有问题均已交办各区(市)县住建部门,督促相关单位限期整改。从检查情况看,我市建设工程保温材料、预拌混凝土质量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形势总体稳定,多数工程责任主体能够落实质量管控措施,质量管控档案资料基本齐备,检测机构检测行为总体规范,但仍然存在一些需要关注的问题。
二、好的方面
一是质量管控体系基本健全。多数参建单位建立原材料报验、见证取样、巡检验收等管理制度,材料进场查验总体规范。二是关键工序管控总体平稳。保温施工、混凝土浇筑工艺符合标准要求,主体结构质量整体可控,未发现重大结构质量隐患。三是检测行为总体合规。大部分检测机构在资质范围内开展业务,检测流程基本规范,人员、设备等质量体系要素持续保持。
三、存在主要问题
(一)保温材料方面
一是专项方案与设计文件不匹配。部分项目专项施工方案中抗裂砂浆厚度、保温板材厚度等参数与设计图纸不一致,部分节点做法无明确设计依据。二是实体施工质量管控不到位。冷热桥部位保温施工不完整,框架柱、阳台、外窗等部位存在漏做现象;抗裂砂浆厚度不达标,洞口角部未按要求设置网格布加强;锚栓布设不均匀,数量及固定可靠性不满足方案要求。三是材料进场检验及存放管理不规范。未按规范规定批次开展进场复检,漏检、少检及未检先用问题较为突出;部分保温材料露天堆放无防雨防潮措施。四是部分材料抽检不合格。抽检发现6个项目存在保温材料不合格情况,主要涉及燃烧性能、吸水率、垂直于板面的抗拉强度、导热系数、憎水率等参数(详见附件)。
(二)预拌混凝土方面
一是试件制作与养护管理不规范。同条件养护试件与标准养护试件取样时间不一致,同条件试件未按规定放置于相应结构部位,拆模试件缺失,唯一性标识不完整。二是实体质量通病治理不到位。构件存在露筋、蜂窝、夹渣、错台、漏浆等缺陷,后浇带凿毛清理不彻底,部分特殊部位做法未经设计确认。三是供应商资质管理不严格。部分项目与无生产资质的贸易企业签订供货合同。
(三)检测机构方面
一是人员及设备管理不规范。检测人员数量、登记专业不满足要求,部分技术人员未录入监管系统;仪器设备未按规定周期检定校准,部分设备性能指标不符合现行标准,使用记录不完整。二是样品管理不严格。样品标识缺失或不规范,唯一性标识绑定随意;样品养护环境温湿度不满足标准要求,收样台账与实际留样数量不符。三是检测过程及报告出具不规范。未严格执行标准规定的检测方法,原始记录关键信息缺失、追溯性不足;检测报告编号不连续、信息不完整,个别机构存在超资质范围检测行为。
四、处理措施
(一)建设工程项目
针对本次检查发现的各类问题,各区(市)县住建主管部门要督促项目责任主体逐项整改销号。对问题突出、情节严重的项目,约谈告诫相关责任主体,并将其纳入重点监管名录;涉嫌违法违规的,依法移送相关执法部门。
(二)检测机构
检查发现,成都西南交大垚森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在资质评审过程中涉嫌虚假整改;四川省九兴建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存在无法提供试验过程视频资料、对应检查设备无使用记录、监控无法覆盖全部检测区域等突出问题。对以上两家检测机构予以全市通报批评。针对检查发现的各类质量检测问题,各区(市)县住建主管部门要责令涉事机构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约谈告诫相关责任人,并将其纳入重点监管名录;涉嫌违法违规的,依法移送相关执法部门。
五、工作要求
各建设工程项目和检测机构要以本次通报为警醒,加快整改存在问题,牢固树立质量底线和红线意识,严格执行工程质量有关管理规定、技术标准和规范。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要对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加大预拌混凝土、保温材料抽检力度,督促责任主体严格落实见证取样送检制度,规范取样程序、强化过程见证;督促指导辖区内各项目对照不合格产品明细表开展全面自查排查,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建设工程项目和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切实提升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水平。所有问题原则上应于2026年10月31日前完成整改,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应对项目整改情况予以核实,并于11月6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整改落实情况报送我局。
各区(市)县检查发现问题情况,请对接我局联系人,通过蓉政通点对点发送。
特此通报。
附件:保温材料抽检不合格明细表
2026年9月30日
(联系人:刘舟洋,联系电话:61889293,电子邮箱:28259247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