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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继续实施《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6-1-1 15:49:00
四川天府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成都东部新区公共服务局、成都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各区(市)县住建主管部门,各相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成住建规〔2023〕16号)(以下简称《通知》)期满后继续施行,其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管理除执行本《通知》外,还应执行现行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相关规定。
现将《通知》再次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30日
中国成都质量安全协会版权所有 email:1851379596@qq.com phone:028-86643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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