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5〕14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信息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紧推进工程项目信息补录。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认真组织排查和梳理符合条件未补录项目,督促指导企业抓住用好补录窗口期,确保相关项目信息完整、准确、及时录入平台。已竣工验收项目,补录时间延长至2025年6月30日。未竣工验收项目,可在省级平台录入基本信息、招投标信息、合同登记信息、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业绩技术指标等环节信息,录入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
二、优化完善工程项目信息审核。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压实项目信息审核责任,建立健全审核复核管理制度,明确审核流程、标准和责任分工,确保录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规范性。加强对业绩审核权力运行监督,切实把责任落实到人,严格廉政风险防控,严防工程项目信息审核监管工作中权力寻租。
三、加快推动工程项目信息定级。工程项目信息是企业开拓市场、优化资质结构的重要支撑。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统一协调的工作体系,打破部门间信息壁垒,形成工作合力。要严格按照既定要求和流程逐级审核确定数据等级并及时推送到位。针对拟升级高等级资质的企业,要做好宣传培训工作,及时向企业反馈问题、解释答疑,全力服务企业发展。
特此通知。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