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成都东部新区公共服务局、成都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在蓉各建设、设计、图审、施工、监理单位:
为着力推进建设工程消防审验流程规范化、内容标准化,进一步强化建设工程消防审验的工作质效,依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令第58号)、《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工作的通知》(成住建发〔2023〕69号)等政策文件,现开展2024年度建设工程消防审验质量专项督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4年度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消防审验质量专项督查2次,第一次在6月底前完成,第二次在12月底前完成。
二、督查范围
本年度专项督查的范围涵盖市本级及全市23个区(市)县。市本级每次抽取完成项目消防验收(备案抽中)的建设工程项目2个。每个区(市)县抽取完成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抽中)的建设工程项目各2个。重点督查高层建筑、公众聚集场所、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场所、电化学储能电站。
三、重点任务
本次建设工程消防审验质量专项督查主要包含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建设工程消防实体验收、消防审验风险防控制度建设情况。督查由市住建局牵头,相关单位、专家配合,全程与纪检监察部门联动。
(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由市住建局消防处牵头,消防中心配合,对随机抽取的建设工程项目按照《建设工程消防审验质量专项督查内容及流程》(附件)明确的标准、内容、流程,督查区(市)县消防审验主管部门及工作人员依法履行消防设计审查职责的情况、设计单位和图审单位执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情况,并通过“消防设计审查事中事后抽查督查”系统功能模块记录问题发现、异议申请、问题整改全过程。
(二)建设工程消防实体验收。由市住建局消防处牵头,市质监站、市消防中心、部分区(市)县住建主管部门参与,采取“四不两直”形式,对随机抽取的建设工程项目按照《建设工程消防审验质量专项督查内容及流程》明确的标准、内容、流程,督查区(市)县消防审验主管部门及责任人依法履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现场评定职责情况及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技术服务机构等单位执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情况。
(三)消防审验廉政风险点防控制度建设情况。由市住建局消防处牵头,相关部门参与,对区(市)县消防审验主管部门梳理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及消防验收现场评定等方面廉政风险点情况及建立相关风险防控制度、措施情况进行调研、指导。
四、督查结果运用
(一)强化项目责任主体的处理。督查发现的问题将反馈至相关区(市)县住建主管部门,由各区(市)县住建主管部门以项目为单位,按照我市相关信用管理办法,对相关企业予以信用处理,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步抄告城市综合执法部门依法查处,并印发整改通知,督促项目主体完成整改。各区(市)县分别于5月底、11月底前将信用处理、违法违规线索移交情况、整改完成情况书面报送市住建局,市住建局对全市督查及整改处理情况进行通报。
(二)强化监管机构及人员的管理。督查过程中发现消防审验主管部门存在“无故拖延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不在法定期限内履行职责”“对消防设计文件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的建设工程项目准予审查合格、验收合格”等违反《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令第58号)有关规定的,将抄告属地住建主管部门党组。
(三)强化消防审验制度执行情况评估。督查过程中将对区(市)县住建主管部门及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及技术服务机构等单位执行消防审验相关政策、运用信息化系统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进行收集、评估,及时指导完善全市消防审验政策体系和相关信息化系统功能。
附件:建设工程消防审验质量专项督查内容及流程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11日
(联系人:田老师;联系电话:61889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