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府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成都东部新区公共服务局、成都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市质监站、市安监站,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中央、省市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项目建设的影响,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宣传教育
建设工地各方责任主体要通过宣传标语、微信、班前教育等方式,引导从业人员树立自己是健康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正确认识并科学预防新冠病毒,养成勤洗手、不聚集、科学佩戴口罩等良好卫生习惯。
二、加强应急保障
建设工地各方责任主体要根据现阶段疫情防控要求和项目实际情况,重点从物资储备、人员隔离、后勤保障、垃圾清运等方面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根据项目人员和场地情况,设置相对独立的隔离场所及卫生间。要按照人员数量和检测需求,储备适量抗原检测试剂,工地疫情防控管理员要做好从业人员抗原检测的指导工作。
三、做好应急处置
建设工地从业人员出现阳性病例后,施工单位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向属地社区、疾控、住建等部门报告,做好场所消杀等工作。工地宿舍区具备隔离条件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可在宿舍区进行隔离,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收治。对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一般采取居家隔离,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收治。症状加重及时前往就近医疗卫生机构发热门诊(诊室)就诊。
各级住建部门要加强对建设工地隔离治疗、物资保障等工作的服务指导和信息报送。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2月9日
(联系人:付昌权;联系电话:61889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