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减轻企业负担,做好建筑业企业资质改革有关衔接工作,参照《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延长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的通告》(川建通告〔2022〕19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继续延长我市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有效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我局《关于继续延长我市建筑业企业资质有效期的通告》(成住建发〔2022〕40号)中规定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的,以及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 期间届满的,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至2023年6月30日。
二、上述建筑企业资质有效期将在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与 诚信一体化平台自动延期,并上传至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 平台,企业资质证书继续有效,在此期间仍可用于工程招投标等 活动。
三、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我局暂不受理资质证书有效期于 2023年6月30日前届满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延续申请事项。
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建筑业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有新规定的,我局将按要求及时调整公布我市建筑业企业资质有效期。
特此通告。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