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建设项目在评标时使用开标当日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的情形和方式。
政府及国有企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采用招标方式确定施工总承包和监理企业时,按以下三种方式在评标中使用信用综合评价结果。
(一)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应在评标办法中设置信用标。
1.招标控制价为10000万元(不含)以上的房屋建筑施工标段、10000万元(不含)以上的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标段,房建和市政施工联合招标标段及监理标段,使用信用标得分确定方式为:
所有通过上一评审环节的投标人(联合体)中,开标当日的60日信用综合评价得分最高的,其信用标得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联合体)的信用标得分按其开标当日的60日信用综合评价得分与投标人(联合体)最高信用综合评价得分的比值乘以信用标满分计算;
联合体投标的,按照组成联合体各投标人投标使用专业分类的开标当日的60日信用综合评价得分的最低分作为联合体信用综合评价得分。
2.招标控制价为4000万元(不含)—10000万元(含)的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标段或3000万元(不含)—10000万元(含)的房屋建筑施工标段使用信用标得分确定方式为:
所有通过上一评审环节的投标人(联合体)中信用等级为A级及以上的,信用标得分为满分;B级的为满分的90%;C级的为满分的70%;D级的为满分的50%。
联合体投标的,按照组成联合体各投标人中信用等级最低的作为联合体信用等级。
3.招标控制价为4000万元(含)以下的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标段或3000万元(含)以下的房屋建筑施工标段使用信用标得分确定方式为:
所有通过上一评审环节的投标人(联合体)中信用等级为B级及以上的,信用标得分得满分;C级的为满分的70%;D级的为满分的50%。
(二)采用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的,按比值从高到低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名。
1. 招标控制价为10000万元(不含)以上的房屋建筑施工标段、10000万元(不含)以上的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标段,房建和市政施工联合招标标段及监理标段确定方式为:
所有通过上一评审环节的投标人(联合体),评标委员会按评标价(有效投标的评标价=算术修正后的投标总价-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折算价格)由低至高的顺序依次推荐前1-3名为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应当在中标候选人中,以开标当日投标人(联合体)的60日信用综合评价得分除以评标价格,按比值从高到低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名。(联合体投标的,按照组成联合体各投标人投标使用专业分类的开标当日的60日信用综合评价得分的最低分作为联合体信用综合评价得分。)
比值(信用综合评价得分除以评标价格)相同的,按开标当日投标人(联合体)的60日信用综合评价得分的高低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名,信用综合评价得分仍然相同的,则抽签决定排名。
2.招标控制价为4000万元(不含)—10000万元(含)的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标段或3000万元(不含)—10000万元(含)的房屋建筑施工标段确定方式为:
开标当日投标人(联合体)的信用等级为A级及以上的,信用对应得分为100分,B级的为90分;C级的为70分;D级的为50分;评标委员会应当在中标候选人中,以信用对应得分除以评标价格,按比值从高到低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名。(联合体投标的,按照组成联合体各投标人中信用等级最低的作为联合体信用等级。)
比值(信用对应得分除以评标价格)相同的,按开标当日投标人(联合体)的60日信用综合评价得分的高低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名,信用综合评价得分仍然相同的,则抽签决定排名。
3.招标控制价为4000万元(含)以下的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标段或3000万元(含)以下的房屋建筑施工标段确定方式为:
开标当日投标人(联合体)的信用等级为B级及以上的,信用对应得分为100分;C级的为70分;D级的为50分;评标委员会应当在中标候选人中,以信用对应得分除以评标价格,按比值从高到低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名。(联合体投标的,按照组成联合体各投标人中信用等级最低的作为联合体信用等级。)
(三)采用抽签法的。
完成抽签程序后,招标人再将确定的进入信用评标环节的三名投标人以开标当日的60日信用综合评价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信用综合评价得分最高的为中标候选人,如果得分相同,则在相同得分的候选人中再次抽签,按上述抽签原则确定中标候选人。
二、信用等级的评定规则
(一)信用等级评定分类为:施工和监理两大类。
(二)施工总承包企业或监理企业同时拥有市政和房建两类专业资质时,信用评价系统针对两类专业先分别计算信用等级,然后按照以下方式合并评定为施工类或监理类信用等级:如企业两个专业类别的信用等级均在B级及以上的,则以其中较高的信用等级作为其合并后的信用等级;企业任意一个专业类别的信用等级在C级及以下的,则以其中较低的信用等级作为其合并后的信用等级。
(三)新注册登记企业初始信用等级设为B级。企业受到第3.2、3.3、4.8、7.1、9.3条(施工总承包企业)和第3.2、3.3、4.8、7.1、9.2条(监理企业)不良行为信息扣分,信用等级不能高于B级。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自动根据上述不良信用信息扣分对相关企业的信用等级进行实时调整和更新发布,并推送告知信息。
三、信用评价结果应用于投标环节时的两类特殊情形
(一)投标人在交易云平台勾选主体信用评价的专业类别时,所勾选类别与其投标使用的资质类别不一致时,经评标专家评定后作废标处理。评标时招标文件规定使用的是信用等级的,施工标段只需投标人获得施工类信用等级评定结果,监理标段只需投标人获得监理类信用等级评定结果;评标时招标文件规定使用的是信用综合评价得分的,市政施工(监理)标段需投标人获得市政施工(监理)的信用综合评价得分,房建施工(监理)标段需投标人获得房建施工(监理)的信用综合评价得分。
(二)投标人因未主动接受信用评价登记,其投标所用资质类别无有效评价结果时,其信用等级或信用综合评价得分视为0分应用于评标。
四、解读机构: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建材管理处
谢利军 61887253。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