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府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成都东部新区公共服务局、成都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物管处、市质监站、市安监站、市房安中心,在蓉各建设、监理、施工、物业服务机构等有关单位: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厅《2022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川建安委〔2022〕105号)、市政府安办《关于开展2022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成安办〔2022〕30号)要求,我局制定了《2022年全市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5月26日
2022年全市住房城乡建设行业
“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聚焦“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主题,以增强安全生产法治意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通过组织系列学习提升、宣传教育、专项整治等系列活动,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推动新《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落地落实,促进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水平整体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活动时间
2022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三、活动主题
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安全生产学习提升活动。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各级安全监督机构及相关企业要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集中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扛起安全责任,通过专题研讨、集中宣讲、案例展播等形式,推动学习成果向企业、项目、班组和一线作业人员普及延伸,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安全发展的工作实效。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大宣讲,深刻领会重要意义,突出责任落实、源头治理、督查检查、严格执法、打非治违等,部门“一把手”要带头讲安全,企业第一责任人要专题讲安全。开展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家谈”“班组会”等学习活动,确保安全宣传到每个从业人员,全力抓好一线安全防范工作。
(二)积极营造良好安全氛围。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要围绕活动主题,及时动员部署,提高认识,明确要求,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覆盖全面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广泛宣讲《全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通告》,强化五项措施落实,推动治理行动走深走实。指导乡镇(街道)、物业企业宣传房屋安全常识、消防安全等,特别是自建房安全使用管理和隐患排查知识,发动群众力量,守护好房屋安全底线。指导企业制作安全主题宣传画和宣传标语并利用LED屏幕、广告牌、宣传栏及短视频平台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组织广大企业,特别是事故企业负责人安全专题再教育。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隐患”等活动。
(三)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要在6月16日安全宣传日,结合地区和行业实际,创新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充分利用网络媒体、城市街区、工地项目设立安全宣传咨询平台,采取有奖竞赛、AR/VR安全体验、专家问诊、安全生产标准化展示等多种方式,解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可采取视频直播、网络互动等方式,邀请行业专家线上解读新安全生产法,组织安全政策解答,通过线下线上联动,广泛宣传住建领域安全生产相关政策法规和行业知识,大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浓厚氛围。
(四)开展安全生产法主题宣传和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各级住建行政主管部门要以新修改《安全生产法》为重点内容,以“法律七进”为重要抓手,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采取普法宣讲、开设安全法律知识专栏、发布宣传资讯、短视频制作推送等多种形式,推动安全普法和安全宣传“五进”工作。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尊法、学法、守法,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7项职责,推动住建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知责明责。督促企业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防控“双重预防”机制,加大以案释法和以案普法宣传力度。
(五)组织参与安全生产评选和知识竞赛活动。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参与“最美应急人”评选宣传活动,深入挖掘行业内优秀安全管理人员,宣传推广典型事迹,发挥榜样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鼓励企业评选“安全之星”,营造“安全违章人人管,安全防线人人守”良好氛围。要积极参与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共促安全健康发展”为主题的“安康杯”竞赛活动,将一线安全管理人员、农民工作为重点对象,加强鼓励引导,不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健康意识和安全技能。
(六)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和应急演练观摩。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各级安全监督机构及相关企业要按照“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组织开展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活动,突出房屋坍塌、房屋市政危大工程、城市内涝、疫情突发等紧急状况。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要指导企业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并与政府预案相衔接,强化应急物资储备和培训管理,提升应急综合能力。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行业和地域实际,组织开展一次政企联动的示范性实战演练,检验应急处置能力,组织线下或线上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观摩活动,打造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和项目。
(七)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各级安全监督机构要按照年度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聚焦房屋市政工程、城市轨道交通、物业管理等行业重点,深入推进城市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统筹推进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两违”清查等专项整治。持续深入开展“护安2022”监管执法专项行动,严格检查标准,重点治理“三违”行为和屡纠屡犯问题,加强检查与执法行政衔接,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整改或移交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八)参与“安全生产蓉城行”活动。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要围绕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安全生产重点工作,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好专题行、区域行、网上行等活动。通过观看典型事故警示教育片、专题展、身边事故教训等方式,以案说法引导企业和广大职工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要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常态化暗访检查,集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是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树立企业良好形象、助力行业安全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工作组织,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做好活动统筹部署,制定实施方案,紧密跟进推动落实。要做好人力、物力和相关经费等保障,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营造浓厚氛围。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企业要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短视频等新闻媒介,播放安全公益广告、活动进展新闻、安全知识手册等内容,加大活动宣传力度。要广泛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等,积极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浓厚舆论氛围。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跟踪调度,掌握活动相关动态,认真做好活动有关文字、图片、影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及时做好工作总结,归纳成效亮点,推广经验做法。
请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于6月2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信息表(附件1),6月28日前报送活动情况统计表(附件2)和活动总结。联系人:杨通,联系电话:61889284;邮箱:373237150@qq.com。
附件:
1.2022年全市住建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信息表
2.2022年全市住建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