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建质协[2015]07号
各会员单位:
现将2015年度成都市优质工程(芙蓉杯)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的工程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工程质量标准,经有关各方验收合格,并通过竣工验收备案。
2、申报工程项目应是成都市优质结构工程。
3、工程申报项目、立项和报建程序证件齐全。在建期间未发生过质量安全事故,现场标准化施工符合要求。
4、申报工程项目、单位工程住宅面积不小于3000㎡,其它公用、工业建筑建筑面积不小于4000㎡,小区(组团)建筑面积不小于20000㎡,(小区必须设施完整,含道路、桥梁、给排水、煤气等。)构筑物等工程造价不小于1000万元,对质量特别优质、有特色的工程可适当放宽。
5、申报的工程项目应在2014年12月31日前竣工验收备案,并交付使用,未发现因设计施工原因造成功能性严重缺陷的,住宅工程入住率不小于60%,未经使用的工程项目不得申报。
6、凡在成都地区的建设项目,不论哪级企业施工,必须先评为成都市优质工程(芙蓉杯)后,再择优推荐省“天府杯”。
7、市、区(市)、县附属企业在省内跨地区施工的工程“芙蓉杯”评定前要征求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的意见。
注:市政工程申报“芙蓉杯”的条件,原则上参照房屋建筑工程。
二、申报资料内容
1、申报资料目录;
2、成都市优质工程“芙蓉杯”申报表;
3、工程报建批文、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用地许可证(土地使用证)、施工许可证、施工备案文件(复印件各一份);
4、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备案表(复印件各一份);
5、工程规划、消防、环保等验收合格证(复印件各一份);
6、电梯安全检验合格证(有效期内的复印件各一份);
7、住宅工程用户回访意见表(复印件一份);
注:表格按本协会提供样式,回访表应有物管部门及建设单位盖章。
8、该工程在施工中涉及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等应用方面的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9、反映工程概况并附文字说明的工程彩照6张,其中不同角度的工程全貌彩照2张,工程完工后局部有特色的彩照4张;
竣工验收资料在工程核验时进行现场检查。
三、联系人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28-86643226
地址:成都市四道街9号2楼2-6办公室
相关资料下载:
附件1:芙蓉杯申报表样表
附件2:住宅工程用户回访意见表
附件3:成都市“芙蓉杯”观感质量评分表(安装及土建部分)
附件4:成都市“芙蓉杯”工程检查情况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