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成都市高新区、天府新区成都片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安监站、市质监站、市地铁公司,在蓉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为强化建筑工地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范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编制管理,严格执行审批管理程序,认真落实施工方案,现将《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的通知》(川建质安发〔2015〕363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工作实际贯彻落实。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落实施工方案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层层动员部署,迅速开展行动;在施工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中,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全过程监管,把落实施工方案抓细、抓实、抓好。
二、各单位要结合《市建委关于开展全市夏季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暨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的通知》(成建委〔2015〕157号)要求,按照近期做好安全生产部署,落实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工地防汛、消防和施工围墙等专项检查工作,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请各区(市)县、成都市高新区、天府新区成都片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安监站、市质监站认真做好相关信息的汇总和报送工作,专项行动实施情况汇总表分别于6月26日和9月28日前,年度总结报告于12月11日前报送至市建委质安处。
联系电话:028-61889288(传真);
电子邮箱:979260058@qq.com
附件:1.专项行动实施情况汇总表
2.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的通知
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