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由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办,湖南省城市建设行业协会承办的“全省城市市政公用行业暨‘两供两治’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培训会议”在长沙召开。本次会议主要是为增强市政公用产品和服务有效供给,帮助市政领域各部门及相关企业了解PPP融资模式。
湖南全省各市州、县市区住建、城管、燃气及水务等部门共计300多人参加会议。会议特邀请了省财政厅金融债务处副处长仲凡、北京大岳咨询公司总监毕志清、北京首创股份副总经理郭鹏、光大国际总经理王天义、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助理调研员曾宪冬、中国开发银行湖南省分行博士蒋恒波、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湖南省分行科长李能祥等领导和专家,分别针对PPP模式有关政策、操作实务及案例做了精彩分析和演讲。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易继红出席会议并发言。
推广PPP模式的两大优势
与会专家认为,在市政领域推广运用PPP模式有两方面的优势。
首先是有利于提升市政公用行业公共服务效率。规范的PPP模式能够将政府的发展规划、市场监管、公共服务职能与专业企业的管理效率、技术创新动力有效结合,转变市政公用产品和服务由政府单一供给的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市政公用产品和服务投资、运营,共同承担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其次是有利于破解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融资瓶颈。市政公用行业具有投资规模相对较大、需求长期稳定等特点,高度契合PPP模式项目条件,通过运用PPP模式,可以拓宽建设融资渠道,形成多元化、可持续的资金投入机制。
运用PPP模式的四大问题
一是公共利益的优先地位没有充分体现。与会专家认为,湖南部分市县在选取合作伙伴时,过于注重短期经济效益,缺乏对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筹把握,项目采购过于关注报价和服务价格,忽视了合作企业的业绩、实力和信用,没有将公共利益摆在突出位置,使得公共利益的优先地位没有充分体现。
二是运作不规范,特许经营管理不到位。2006年湖南省出台了特许经营条例,但严格按条例规定落实备案审查、中期评估、公众监督机制的市县不多,不少地方签订的特许经营合同内容不完整、条款不严谨、边界不明晰,导致后续运营管理出现一系列问题纠纷。
三是存量项目改造没有及时跟进。对于新建项目优先采用PPP模式,人们还是有共识的,但对存量项目的积极性则相对较低。一方面,部分地方政府债务高企;另一方面,大量的国有存量资产没有盘活。
四是项目打包整合力度不大。眼下,绝大部分地方仍然是单兵作战,项目比较分散,难以发挥规模效益。这对于政府而言,优质资源没有得到有效整合,对社会资本的吸引力不大;对于企业而言,要一个一个去谈,本身也增加了融资和运营成本,进而转嫁给政府或者老百姓。
推广PPP模式应把握四个环节
一是坚持公共利益优先。在具体操作中,要准确把握物有所值评价的内涵,它包括了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两个方面,其中,定性评价重点关注能否增加供给、优化风险分配、提高运营效率、促进创新和公平竞争,绝不能将物有所值评价等同于定量评价。作为行业主管部门,要始终坚持公共利益优先,把好准入关,注重提高质量,优化价格,关注百姓切身利益,选取合作伙伴要重业绩、重实力、重信誉、重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切不可陷入融资冲动的怪圈。
二是依法加强特许经营管理,促进规范化运作。PPP模式监管架构里,有两个授权,其中一个就是政府直接或通过项目实施机构对社会资本授权,也就是特许经营权。
授予特许经营权,要严格按照《湖南省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条例》执行,实施方案要报省厅备案。要着力抓好市场准入、中期评估、退出等各环节监管,加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守法、诚信的市场环境。
此外,要做好宣传引导和社会监督工作,充分利用媒体,广泛发动群众,对工作难以推进的地区,要主动引导,形成倒逼机制;对群众关注的原有企业安置、项目选址和价格改革等工作,要注重方式方法,事前充分做好舆论引导,减少各方阻力。
三是坚持存量与增量并举,存量优先。要重点推进符合条件的存量项目按PPP模式改造。对地方政府自建自管的存量项目,可优先考虑按照PPP模式转型;对企业已是投资运营主体的存量项目,可按照PPP模式改造,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的风险分担与权益融合;对企业在建但因各种原因停滞的项目,政府也可以注入一定资金,与企业合作。总之,鼓励采取各种转型、改造方式,逐步消化盘活存量资产,缓解政府债务,增加城建资金来源。
四是加强区域统筹协调,做好项目整合包装。PPP模式适宜投资规模较大、需求长期稳定、价格调整机制灵活、市场化程度较高的项目,在识别阶段,必须通过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对小而散的项目要整合资源,通过有效打包提升收益能力,促进一体化经营。
本次会议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建处处长陈建群主持,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并得到与会人员的充分肯定。(信息来源:中国建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