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建质安发〔2014〕118号
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深入开展全国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建质[2013]149号)转发你们。请各地认真学习领会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工作的目的和实施要求,在深入贯彻中央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总体要求下,紧密结合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和全国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迅速开展好本地区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工作,采取切实措施,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现就我省现阶段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如下:
一、我厅成立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办公室设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要求各级建设行政部门必须成立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主管领导担任组长。
二、各地要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要求,认真组织学习,深入调查本辖区相应质量问题状态,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包括五年工作方案和分年度工作专项治理目标。
三、各地应专门组织传达学习《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深入开展全国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和《住房工程质量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并结合本地区工程质量的状态,认真进行分析,并作为我省专项治理工作落实情况的责任追溯依据。
四、各地应设计专门表格,组织专门人员对近三年监督工程项目中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调查,分类整理出当地工程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结合实际,扎实开展好专项治理工作。
五、请各地于2014年5月底前将当地的工程质量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组成名单,本地区存在的工程质量问题调查报告和须治理的质量问题分类清单,制定出的5年工作方案和分年度专项治理工作目标报省住建厅。
六、省质安总站将在相关刊物开辟工程质量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专栏,通报各地开展工程质量问题专项治理情况。
七、各地可对专项治理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同时对组织不力、工作落后的单位和人员予以通报批评,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进一步促进我省工程质量全面提升。
附件:
1、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深入开展全国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2、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程质量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名单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3月3日
附件2: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程质量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谭新亚(住建厅副厅长)
成员:
冯 江(住建厅建管处处长)
肖 军(住建厅监察总队队长)
黄兴华(住建厅勘察设计与科学技术处处长)
陈福均(住建厅城建处处长)
文技军(住建厅村镇处处长)
程 刚(住建厅房管处处长)
杨光福(省质安总站站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