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关于协会
|
政策法规
|
协会动态
|
教育培训
|
芙蓉杯
|
会员中心
|
官方微博
|
资料下载
动态信息
协会动态
行业动态
图片新闻
当前位置 ->
首页
->
通知公告
转发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5-4-22 9:01:47
各在蓉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组织开展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建质监函〔
2015
〕
15
号)和省住建厅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做好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确保质量安全工作进展顺利,按照《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部署,市建委将对我市在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开展监督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在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包括成都地铁
1
号线南延线、
3
号线一期、
4
号线一期、
4
号线二期、
7
号线和
10
号线等。
二、检查内容
(一)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检测、施工图审查等各方主体质量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规范性文件贯彻执行情况。
(三)工程实体质量情况,推进质量管理标准化及开展常见质量问题治理情况。
(四)工程风险管控情况,重点是专项勘察、专项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监测等实施情况。
(五)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开展情况。
(六)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是应急预案制订、演练及突发事件处置情况。
具体内容请参照《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指南(试行)、(建质〔
2012
〕
68
号)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建质〔
2014
〕
111
号)执行。
三、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检查分为三个阶段,时间为
2015
年
4
月
21
日至
5
月
28
日。
第一阶段(
4
月
21
日到
5
月
10
日)在蓉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各有关单位按项目开展自查和整改。
第二阶段(
5
月
11
日到
5
月
20
日)成都地铁公司对在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开展检查。
第三阶段
(
5
月
21
日
到
5
月
28
日)
市建委组织专家开展监督检查。具体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面检查。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和领导,按照检查内容要求,认真开展检查工作。成都地铁公司要对所有在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进行拉网式检查。
(二)查究结合,及时整改。各在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项目要对本项目自查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对查找出的问题,制定和落实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对检查出的质量安全问题和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
(三)严控节点,逐级上报。各在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项目应积极配合监督检查工作,将自查整改情况报成都地铁公司。成都地铁公司将受检项目汇总表及检查情况于
5
月
20
日前报市建委。
我委将采取随机检查、飞行检查的方式组织监督检查,严格检查各方责任主体的管理制度是否完善,质量安全责任是否落实,质量安全问题和隐患排查是否彻底。对检查发现的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中国成都质量安全协会版权所有 email:1851379596@qq.com phone:028-86643226
技术支持:成都建设信息中心 电话:028-86690000
ICP备案号:
蜀ICP备1701641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