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令第72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十部门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53号)精神,提高成都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户代发服务质量,经研究决定,自2021年12月1日起,在成都市建设领域全面推行农民工工资跨行代发服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1年12月1日起,市域内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可自由选择绑定社会保障卡或者名下任意银行卡作为专用工资卡,不再限制成都银行、成都农商银行银行卡作为专用工资卡。
二、各在蓉用人单位或者其他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强行要求招用的农民工绑定指定银行卡作为专用工资卡,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或变相扣押农民工专用工资卡。
三、2021年12月1日起,成都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户代发业务银行将免除市域内工程建设项目跨行代发农民工工资的服务费用,并提供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网银代发服务。
市、区两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将对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跨行代发服务工作开展常态化监督,向社会公开举报投诉电话,接受企业、群众对强行干涉农民工绑定专用工资卡自由、扣押或变相扣押农民工专用工资卡、强制收取跨行代发农民工工资服务费用等行为的举报投诉。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