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市场监督管理和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检验检测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建设领域检验检测机构的证后监管, 督促机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规范检验检测行为,提升检验检测质量,依法制止和打击工程质量检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以及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建设领域检验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川市监发〔2021〕24号)等文件要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组织开展2021年度建设领域检验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全市范围内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含分场所) 和住房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书的机构。重点 检查2020年以来建设领域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中被行政处罚的机构,有投诉记录以及新成立的检验检测机构。
二、检查重点
(一)资质条件是否持续满足《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 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检测机构是否超出资质范围从事质量检测活动;是否转包检测业务;是否存在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资质证书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检测机构是否组织检测人员培训;是否使用不符合 条件的检测人员;是否按照规定办理标准、授权签字人变更;检测人员是否同时受聘于两家或者两家以上检测机构;
(三)检测仪器设备准确度等级及其检定、校准、维护和保 养等情况是否符合法规要求;检测机构场所是否与开展的检测 工作相适应;有环境条件要求的检测场所是否满足标准规定;
(四)检测机构是否按要求与建设单位签订书面合同;
(五)检测机构是否严格执行样品管理规定,样品接收、标识、流转、处置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六)检测机构是否按照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检测;是否漏检关键项目、干扰检测过程或者改动关键项目的检测方法,造成检验检测数据或者结果错误;是否替换、调换应当被检验检测的样品,样品是否进行检验检测并出具检验检测数据或结果;检测报告和原始记录是否信息齐全,内容完整、结论准确,符合检测委托及相关规定的要求;是否按规定在检测报告上签字盖章;是否伪存在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等行为;
(七)检测资料是否及时归档,检测合同、委托单、原始 记录、检测报告是否按年度统一编号,编号是否连续;档案资料是否存在管理混乱,造成检测数据无法追溯的情况;是否单 独建立检测结果不合格台账。
三、 检查安排
(一)机构自查(2021年9月1日-2021年9月15日)。各区(市)县市场监督管理和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本辖区内建设领域检验检测机构对照专项监督检查表(附件1)内容开展自查,督促机构落实守法诚信主体责任。各检验检测机构认真开展自查,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逐项整改销号,并建立防范机制,形成自查整改报告并于2021年9月20日前分别报辖区内区(市)县市场监督管理、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二)全面排查(2021年9月21日-2021年10月15日)。各区(市)县市场监督管理和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机构自查情况,联合组织对本辖区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全面排查。必要时可先抽取施工项目上所提供的相关检测报告及委托合同,再前往相应的检验检测机构开展验证核查。对发现的问题应下发整改通知书并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进行处罚。
(三)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2021年10月16日-2021年11月20日)。在机构自查和各区(市)县市场监督管理和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检查的基础上,市市场监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组成联合监督检查组,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抽取10家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各区(市)县市场监督管理和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接到通知后,及时将文件要求传达到辖区内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含分场所)和住房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书的机构,并结合辖区实际做好检查计划安排,密切协作配合,扎实开展检查, 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辖区内机构的自查、检查任务。
(二)各区(市)县市场监督管理和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组织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及检查表内容做好检查工作,必要时可邀请有关技术专家参加, 确保检查实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区(市)县市场监督管理和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做好后续处理工作,及时督促相关机构进行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负责对其整改情况进行核查确认。对伪造数据、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从严查处。涉及情节严重应当撤销资质认定证书和资质证书到期不予延期的,报市市场监管局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统一报请省局(厅)依法办理。
(三)建设领域检验检测机构要提高认识,认真落实主体责任, 扎实开展自查,深入排查风险隐患,系统做好风险分析,并采取针对性措施有效预防、规避和降低风险。
(四)各区(市)县市场监督管理和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于 11月20日前将本次专项监督检查情况总结及“建设领域检验检测机构专项检查发现问题汇总表”(附件2)、“建设领域检验检测机构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3)分别报市市场监管局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附件:1.2021年建设领域检验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表
2.建设领域检验检测机构专项检查发现问题汇总表
3.建设领域检验检测机构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
联系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谭浩,联系电话:63907519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杨艳,联系电话:61889284
附件1
2021年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表
检测机构名称
通讯地址
检测资质证书编号
有效期至
检测资质类别
□见证取样检测资质 □主体结构工程 □地基基础工程 □钢结构工程
□建筑幕墙工程 □建筑节能与智能检测类 □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检测类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专项督查情况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要点
检查情况
检查结果
存在问题
1
资质证书与资质认定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
查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是否在有限期内
□符合
□基本符合
□不符合
2
检测机构是否超资质认定范围从事检验检测活动; 是否转包检测业务
查检验检测机构所出具的检测报告是否超出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中的资质类别与资质认定证书中的认定参数
3
是否存在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资质证书等违法违规行为
查检测机构业务量是否与资源配备相匹配
4
检测机构是否持续满足检验检测资质条件
查检验检测机构的工作场所、设备设施、人力资源等实际情况是否与资质条件要求吻合
5
检测机构是否组织检测人员培训;是否使用不符合条件的检测人员;是否按照规定办理标准、授权签字人变更;检测人员是否同时受聘于两家或者两家以上检测机构
查验人员档案、人员合同、人员培训记录等
6
检测仪器设备精度等级及其检定、校准、使用、维护和保养等情况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查验仪器、设备档案、设备使用记录等
7
检测机构场所是否与开展的检测工作相适应
查检测场所是否与开展检测项目相适应
8
试验环境、养护环境温湿度是否满足要求
查验试验环境、养护环境温湿度现状及记录
9
检测合同签订是否满足要求
查检验检测机构是否按要求与建设单位签订书面合同;检测费用是否由建设单位按合同要求直接向检验检测机构支付
10
收样管理是否满足要求
查验样品收样台账、样品唯一性标识、样品的流转、处置是否符合规定
11
委托单与样品是否一一对应
查验样品委托单、委托台账、及样品是否唯一对应
12
见证取样是否符合要求
查验见证取样单、见证人和送样人签字(手写)情况
13
检测台账是否清晰、规范、客观
查验受委托检测项目的主要信息、委托编号连续性情况
14
检测机构是否按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检测
查阅标准、规范台帐、资质认定证书、检测报告
15
检测报告内容信息是否完整准确
查检测报告内容信息是否完整,检测报告
内容、签字、盖章等信息是否齐全
16
检测报告更改是否符合要求
抽查数据更改、信息更改是否符合
相关规定
17
检测结论是否明确
查检测结论是否准确、清晰、明确、客观
18
原始记录是否规范
查原始记录与报告是否一致;原始记录内容和修改是否符合要求
19
是否漏检关键项目或改动关键项目的检测方法,造成检验检测数据或结果错误
查原始记录是否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检测
20
是否替换、调换应当被检验检测的样品进行检验检测并出具检验检测数据或结果
查已检留存样品是否为已检状态;样品编号是否与相应原始记录、检测报告一致
21
是否未经检测,直接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篡改、编造原始数据,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
抽查样品委托单、原始记录、数据采集、检测报告、环境记录、仪器使用记录等进行追溯
22
报告是否采用防伪标识
查检测报告是否有二维码标识,二维码标识内容与检测报告内容是否一致
23
报告签字盖章是否符合国家和省法规要求
查检测报告签字盖章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24
检测档案资料管理是否规范
查检测合同、委托单、原始记录、检测报告是否按年度统一编号,编号是否连续;档案资料是否存在管理混乱,造成检测数据无法追溯;
25
检测机构是否建立不合格报告台帐
查阅不合格报告登记台帐
26
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结果统计
符合:项 不符合: 项 符合率: %
检查组人员签字:检测机构负责人签字:检测机构盖章:
附件2
工程质量检验检测机构专项检查发现问题汇总表
(市场监管部门填写)
填报单位:
检测机构
发现问题
处理意见建议
备注
备注:处理意见选填类别:限期整改(改正)、行政处罚(处理)、建议撤回/撤销资质证书。
工程质量检验检测机构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填写 )
任务内容
工作开展情况
数量
专项检查情况
开展专项检查(次)
检查检测机构(家次)
发现问题(个)
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份)
限期整改机构(家)
信用扣分(家)
处罚情况
移交执法部门予以行政处罚(份)
其中:处罚机构(家次)
处罚人员(人次)
处罚金额(万元)
上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议资质到期不予延期(家)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