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由四川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和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总站主编的《四川省建筑地基基础检测技术规程》,经我厅组织专家审查通过,并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现批准为四川省工程建设强制性地方标准,编号为:DBJ51/014-2021,备案号为:J12372-2021,自2022年1月1日起在全省实施。其中,第4.7.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四川省建筑地基基础检测技术规程》DBJ51/T014-2013于本规程实施之日起作废。
该标准由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四川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解释。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