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住建发〔2020〕452号
四川天府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东部新区公共服务局、成都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市质监站、市安监站,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根据省住建厅《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行安全生产清单责任制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建安委〔2019〕20号)和市安办《关于印发〈成都市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成安委〔2020〕4号)文件要求,在前期试点运用省住建厅《XX企业安全责任清单参考模板(1.0版)》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市住建局制定了《成都市XX企业安全责任清单参考模板(1.0版)》,切实有效提高全市住建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在全市住建行业领域企业全面推行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抓紧完善责任清单
各区(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市住建局发布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清单参考模板(1.0版),督促指导本行业领域企业结合企业实际,完善企业清单。各有关企业要主动作为,重点是规上(限上)企业、危险性较大企业要认真开展清单制定工作,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打牢基础。风险较小的小微企业可适当简化流程,针对性制定可操作、易落实的清单。企业清单经内部征求意见、组织专家论证后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发。发布后10日内向本级行业监管部门报备,中央在蓉企业和省属国有企业向省住建厅报备。
二、 加强责任清单管理
各区(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抓企业安全生产中全面推行清单制管理工作,要以清单制管理为抓手,将清单制管理做为企业评优评先重要标准,并将清单制管理工作纳入专项督查、执法检查等重点任务,科学规范组织开展督导检查;精准聚焦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单位,通过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实施分类指导服务,督促各行业领域企业高标准开展责任清单工作。全面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全员岗位责任,加快推动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闭环管理系统。2021年1月上旬,各区(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集中组织开展一次清单制管理工作专项督查检查,相关情况及时报送市住建局。
各区(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各有关企业要充分认识做好信息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围绕清单制管理工作大胆实践、主动作为,积极探索总结一批清单制管理工作中的创新做法、鲜活经验和亮点工作,及时报送市住建局。
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是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实施重要内容之一, 市住建局将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加大检查指导力度,同时作为各区(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考核重点内容,对工作推进不力,任务落实不好,清单制定实施不到位的,将在全市通报批评并记入年度考核。
特此通知。
附件: 1.成都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责任清单参考模板(1.0版) 2. 成都市监理企业安全责任清单参考模板(1.0版) 3. 成都市物业企业安全责任清单参考模板(1.0版)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