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施工企业:
根据《四川省建筑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评价试行办法》(川建发[2004]73号)的有关要求,为做好我市建筑施工企业《四川省建筑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评价手册》(以下简称“《质量评价手册》”)核查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登记时间
5月1日至6月30日。
二、核查登记目的
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企业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行为质量、实体质量和质量奖惩等情况的监督检查,从而对施工企业的施工质量管理水平进行综合评价,为全面建立施工企业质量诚信体系打好基础。
三、核查登记对象
凡注册地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的施工企业均应参加此次核查登记。
四、核查登记准备资料
(一)单位介绍信。
(二)《四川省建筑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评价手册》申请表。
(三)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验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
(四)2010年竣工工程登记表。
五、核查登记程序
(一)按照企业工商注册地划分,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所属企业的核查登记工作,并根据核查结果填写《2010年度<四川省建筑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评价手册>核查登记表》(附件2),于6月20日前报市质监站(附电子文档)。报送时以区(市)县为单位换发新的《质量评价手册》(每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一套,包括一正四副五本评价手册)。
(二)在成都市工商行政注册的企业,请在核查登记时间段内,填写完善2010年施工项目情况及评价情况后,携带相关资料到市质监站换发新的《质量评价手册》(包括一正四副五本评价手册)。
六、核查登记结论
(一)2010年度企业质量管理评价等级分为A级、B级、C级三个等级。评价结果作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质量监督机构实行差异化监督管理的依据之一。凡评价为C级的企业,应列入重点监管对象,给予预警提示,督促限期就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整改,逾期不整改的,要采取进一步措施予以处理。
(二)凡无《质量评价手册》或未按规定进行2010年度质量管理评价的施工企业视为企业自动降为 C级。
七、核查登记相关事宜
成都市工程质量协会具体承办对市属施工企业《质量评价手册》的核查登记工作。
办理地点:成都市四道街9号2楼2-6号房。
联系人:杨婷婷 王科英 (028-86643226)
八、相关要求
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做好质量评价手册核查登记工作,保证企业承建项目质量管理情况真实记录入业绩手册,不得弄虚作假;实事求是地做好对施工企业的单位工程质量管理评价和2010年度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评价,并按时汇总上报本地区所属施工企业的2011年度质量管理评价手册核查登记工作。
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五月四日
附件:1、《四川省建筑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评价手册》申请表
附件: 2、《四川省建筑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评价手册》核查登记表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