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成都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督实行定期质量巡查制度的通知》(成建质监〔2012〕29号)要求,我站于2014年6月10日至7月5日由站领导带队,抽调土建、安装专业骨干组成质量检查小组,对市属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了2014年二季度质量专项巡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检查小组由站领导带队,分两个小组对管辖范围内14个在建项目工程进行了巡查,并分别邀请地勘、设计方面的专家对新开工工程的地勘和设计部分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目前2个项目处于基础施工阶段,7个项目处于主体结构施工阶段,5个项目处于装饰施工阶段,共计建筑面积166.91万m2。其中公租房9886套,限价房6164套,廉租房2122套,经济适用房2929套。检查小组重点对以下4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抽查:1、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执行情况;2、各责任主体质量行为;3、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质量控制资料;4、工程实体质量。
二、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勘察部分
1、验槽记录中要求对雨水浸泡后的表层软土进行清除换填,但未见清除厚度的确认记录,也未见换填情况的有关记录。
2、预应力管桩复打等最终整理资料未见。
3、桩基施工记录存在较大误差。
4、地勘报告钻孔深度偏浅不满足相关要求,土质划分不准确,土质力学指标不齐全,钻孔波测资料不齐全,引用作废规范。
5、地勘单位对图审机构的审查意见回复不准确,个别工程未按施工图审查机构的意见提供钻孔灌注桩桩端极限端阻力标准值。
6、少量工程未见图审机构审查的补充勘察报告。
7、个别工程未考虑膨胀土地区地表水对纯地下室结构的抗浮影响,没有相应抗浮措施。
8、个别工程无抗浮锚杆设计方案及施工图审查意见。
(二)设计部分
2、个别工程地基基础设计等级甲级,设计施工图中绘出沉降观测大样图及观测点布置图,但结构总说明及基础说明中均未注明“建筑在施工期间及使用期间应进行沉降变形观测”。
3、部分设计荷载取值偏小。
(三)质量行为
人员到位情况总体较好,但本次检查中仍发现个别项目备案项目经理未在现场,由执行项目经理替代的情况。
(四)质量控制资料
1、少量工程钢筋原材料报审数量与出厂证明数量不对应,可追溯性较差,部分不同批次钢筋出厂合格证明雷同。
2、个别工程钢筋材料报审资料中部分带E钢筋的出厂合格证中钢筋的“强屈比、超屈比”不符合要求。
3、个别工程钢筋未做试焊检测及焊接工艺评定。
(五)实体质量
1、少量工程仍在使用圆孔多孔砖。
2、个别工程剪力墙压槽过深,且采用砂浆填补。
3、个别工程10cm砌体采用单根拉结筋。
4、少量工程窗洞压顶漏做。
5、构造柱箍筋未弯135°弯钩,植筋截面偏小,局部浇筑不密实。
6、抽查中普遍发现目前楼梯间和人流通道填充墙施工未采用钢丝网砂浆面层加强。
7、少量大于1.5米洞口漏设边框或构造柱,配电箱洞口未提前预留或者预留不规范。
8、烟道安装支撑方法错误。
9、空调洞口位置不合理。
10、生活阳台地漏与洗衣机位置冲突,插座无防雨措施。
从本次检查情况来看,总体上各建设责任主体单位重视工程现场管理,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建设、监理、施工、勘察、设计各方责任主体基本都能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基本健全,总体质量安全处于受控状态。但抽查中仍然发现部分工程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问题,针对抽查发现的工程地勘报告钻孔深度不够,桩端极限端阻力未提供导致设计无依据,桩施工记录上桩长存在较大误差等问题,抽查组发出了《建设工程质量问题整改通知书》,并要求各方对所提问题落实提出具体处理方案,并及时整改。其余项目根据发现问题的不同,采取了口头、书面通知等方式要求各责任主体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并对重点问题书面给予回复,我站将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进行跟踪检查。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增强管理意识。各项目的建设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要增强责任感,切实落实责任,增强管理意识,认真履职到位,落实监理旁站制度,严格按照规范及设计要求把好质量关。
(二)进一步落实各方责任。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单位要进一步落实现场责任,细化到人,要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相关文件及政策的学习,提高认识,加大管理力度,狠抓长效管理、动态管理和目标管理,落实各层次管理责任。
(三)进一步推行样板先行制度。加大力度推行样板先行制度,尤其在砌体样板及装饰样板方面,各责任主体应参照样板做法,保质保量大面积展开施工,杜绝样板和实际施工两层皮现象。
(四)进一步规范质量控制资料整理工作。现场质量控制资料应及时整理、汇总、评价,对于重要的原材料资料应规范整理,加强其原件可追溯性,认真核实其真实性,落实见证取样制度,做到质量控制资料真实、可靠反映工程实体质量。
(五)继续加大住宅工程常见质量问题治理力度。按照《成都市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成建委〔2014〕65号)、《关于下发<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预防渗漏篇)>的通知》(成建质监发〔2012〕7号)、《关于加强建筑工程二次结构质量管理的通知》(成建质监〔2013〕39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各责任主体单位要加强施工中常见质量问题的治理力度,切实提高保障性安居工程整体施工质量水平。
成都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201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