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建质协【2013】字第15号
关于举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资料与工程
质量监督档案规范管理业务知识培训班”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建部第5号令),严格按照最新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修订版)和行业标准《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JGJ/T185-2009)要求,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范质量监督行为暨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资料与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的编制、收集、整理、组卷、移交、归档管理工作,解决工程建设中存在的内业资料雷同等突出问题,实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资料与质量监督档案管理标准化、规范化,促使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有案可查,并且查有实据,充分体现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权威性。成都市工程建设质量协会拟与中国建筑学会科技培训中心共同举办培训班。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本单位或下属单位有关人员参加。现将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企业工程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资料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和内业资料管理人员;各工程监理企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和从事内业资料管理人员等。
二、培训内容
(一)当前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资料与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与对策措施、解决办法;
(二)最新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的修订背景、制订理由和依据及其主要内容与强制性条文解析(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工程文件的归档范围及质量要求,5.工程文件的立卷,6.工程文件的归档,7.工程档案的验收与移交);
(三)行业标准《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JGJ/T185-2009主要内容深度释疑(1.总则,2.基本规定,3.基建文件管理,4.施工资料管理,5.竣工图编制,6.工程资料编制与组卷,7.工程资料移交与归档);
(四)结合《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JGJ/T185-2009执行中存在的疑点、难点、突出问题讲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资料规范管理技术要点(1.工程各责任主体及有关单位资料管理职责,2.工程档案资料形成,3.工程档案资料分类与编号,4.工程档案资料填写、编制、审核及审批,5.工程档案资料收集、整理与组卷,6.工程档案资料移交与归档,7.工程档案资料数字化管理)与对策措施探讨;
(五)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档案(1.工程质量监督注册,2.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案交底,3.工程质量监督记录,4.工程质量验收监督记录及报告,5.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6.工程质量事故/问题处理监督记录及工程质量事故有关资料,7.执法建设书)规范编制、收集与整理、移交与归档、管理与使用技术要求、重要注意事项;
(六)鲁班奖和国家优质工程奖对工程技术资料有关要求、申报过程中存在的常见问题及对策措施探讨;
(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资料与工程质量监督档案信息化、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经验交流。
三、培训方式与主讲专家
届时将由直接参与最新国家《标准》、《规范》、《规程》主要起草人(吴松勤老师、郝伶俐老师、周汉羽老师、周健民老师)进行业务授课、研讨与经验交流,并解答学员提出的有关疑点、难点、热点问题。培训结束,颁发培训结业证书,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重要依据。
四、时间及地点
2013年12月20日—12月21日培训两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12月19日全天报到
地址:成都市二环路北四段9号(汇融花园酒店,可乘51路、802路、412路、83路到达)
五、相关费用与报名方式
(一)培训费900元/人,(含资料费);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二)请参加学习的代表将填写好的报名回执表于2012年12月10日前传真至(电话):028-86643226 联系人:杨丽飞
附件:报名回执表
成都市工程建设质量协会
二○一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资料与工程质量监督档案规范管理业务知识培训班回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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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传真):028-86643226 联系人:杨丽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