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住建发〔2020〕280号
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
为加强我市建设工程设计质量管理,促进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提升质量水平,我局于2020年6月开展了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设计和审查质量常规检查。现就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检查对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期间完成施工图审查的房屋建筑工程进行了抽查,共随机抽取项目13个,涉及设计单位13家,施工图审查机构13家。检查共发现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7条、一般性条文及其他问题129条(个)。
从检查情况看,大部分设计单位质量行为比较规范,能够较好地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但是,检查中也发现个别单位存在内部质量把控不严,从业人员专业能力不强,工作不严谨的现象;对一些要求、标准学习掌握不够,建筑设计深度不够,一般性条文问题仍然较多。
二、存在问题
(一)违反强制性条文
1.配筋率不满足《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第6.3.7条、第6.3.3条规定。
2.消防系统减压阀处缺管径不小于DN100的压力实验排水管,不满足《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中9.3.1.3条要求。
3.垃圾房给水管由市政给水(SY)管网接出,且未设真空破坏器,不满足《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9)中3.2.5C.4条要求。
4.楼梯间墙上设取风口从楼梯间进风,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 年版)第6.4.2条第2款的规定。
5.梯段上部净高小于2.2米,违反《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第 6.8.6条。
6.箍筋的最小直径设置违反《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JGJ3-2002》第6.3.2条。
(二)其他问题
1. 出图章单位名称错误;注册师使用前一个注册单位的执业印章。
2. 对图审单位提出的审查意见,设计单位不认真回复甚至不回复,特别是以“应、不应、不得”等表述的条款,不属于强制性条文,普遍不进行修改。
3. 设计依据引用已作废的设计规范版本。
4. 个别项目热水循环系统错误,虽不是强制性条文,但如按图施工将无法使用。
5. 设计单位为了逃避违反强制性条文的处罚,在设计说明中摘抄条文进行说明,但在设计图纸中不落实具体条文,图纸未表示。
6. 不按要求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按老标准执行,甚至在说明中表示进行了绿色设计,实际图纸上不做绿色设计;还有的自评得分计算错误,不该得分计算得分,不该得满分按满分计算等。
7. 审图机构不认真负责,普遍存在施工图审查过程中无意见,实际存在一般问题较多。
8. 专项分包界限不明确,存在丢项现象,如主体结构设计不预留装饰装修必须的预埋件、空洞等。
9. 不同专业缺乏配合,出现人防门与消防门碰撞等问题。
10. 不注重人防设计特殊要求,口部设计特别是主口设计缺乏设计资料、计算书等,不符合设计深度要求。
三、检查结果
(一)对在这次质量检查中存在违规行为的以下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按照《成都市勘察设计企业和施工图审查机构信用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成建委〔2018〕473号)要求,对以下单位的不良行为进行扣分。
1. 阳狮广场项目设计、图审单位:深圳华森建筑与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扣4分,四川省川建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扣1.6分。
2. 圆通西南管理区总部基地项目设计、图审单位:浙江建院建筑规划设计院扣1分,四川宏德慧成建筑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扣0.4分。
3. 凤溪院子项目设计、图审单位:四川星蓝德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扣1分,四川省中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扣0.4分。
4. 铂光雅府项目设计、图审单位:上海天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扣1分,成都西南华宇建筑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扣0.4分。
(二)请此次检查中存在问题的设计企业和审查机构根据本次检查结果进行自查,对检查出的涉及工程质量安全、违反强制性标准条文的内容和其他相关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设计企业、审图机构和建设单位应对此次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书面回复并加盖公章,于8月21日前报市住建局科发处。
(三)各设计企业要切实增强质量意识,严格按照国家规范标准开展设计工作,特别是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不得以任何借口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坚决杜绝和制止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行为。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加强责任心,提高审查质量,严格把关。做到一是发现勘察设计文件中存在违反强制性条文的地方,二是对存在违反强制性条文的设计在没有修改前决不发放审查合格书,三是在审查过程中发现勘察设计单位违反强制性标准的行为要坚决予以纠正并向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及时反映。
(四)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应切实利用“互联网+监管”的手段,加大对勘察设计质量管理的力度,强化责任落实,认真贯彻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对质量抽查中存在问题的当地项目,当地住建行政主管部门要予以跟踪,确保问题得到解决并不留下质量隐患。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