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住建防疫发〔2020〕57号
成都天府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成都东部新区公共服务局、成都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市质监站、市安监站、各相关单位:
鉴于近期国内部分城市出现新冠肺炎疫情,疫情防控形势仍然复杂,防控任务仍然艰巨。按照市新冠疫情指挥部《关于做好近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成冠肺防指〔2020〕225号)精神,现就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建设工程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如下。
一、强化主体责任
建设工程项目经理是项目新冠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项目相关单位要完善疫情防控相关制度,设置疫情防控管理员,保障疫情防控经费,确保疫情防控责任落实到位,防控措施执行到位,防控应急管控到位。各区(市)县住建主管部门要落实好疫情防控主管责任。
二、加强人员管理
建设工程项目要加强对人员的管理。一是对复工复产新进工地人员进行认真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近14日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应提示其主动到社区进行健康申报,并报告属地相关部门。二是加强工地进出人员管理。严格落实体温检测+亮健康码等各项防控措施,严格实行“亮码通行”。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务工人员个人卫生防护意识,保持科学戴口罩、勤洗手等习惯。四是优化工序衔接和施工工艺,推广分区作业,控制施工现场不同作业队伍人员流动,减少人员聚集。
三、加强重点场所管理
各建设工程施工单位要加强办公区、生活区等人员活动场所的通风换气、消毒。要加强工地食堂卫生管理,食堂必须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通过正规渠道采购食材,并建立可溯源的食材采购台账。人员实行分时段、分散就餐,提倡就餐人员在办公室、宿舍等场所单独就餐,减少人员聚集。每天要对加工场所、就餐区域、人员通道和洗手间等进行消毒清洁,确保清洁卫生。
四、加强应急处置
建设工程项目要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机制,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应及时就医,避免发生聚集性疫情。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