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住建发〔2020〕178号
各区(市)县住建、发改行政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四川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9〕54号),加快推进我市工程总承包工作,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益,现将《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建行规〔2020〕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符合条件的政府和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带头推行工程总承包建设组织实施方式,各区(市)县要加强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规范管理,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形成制度机制。
附件: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建行规〔2020〕4号)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5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