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根据《成都市工程建设质量协会》章程第三章第十一条第四项规定:单位会员每年应向本协会交纳会费,作为协会活动经费,也是每个单位会员应履行的义务。
经研究决定:
单位会员会费交纳标准:常务理事、理事单位为1500元/年;会员单位为1000元/年。望接通知后于二O一四年八月底前交纳。
账 号:4402210009008908170
开户行:工商行青龙支行营业室
单 位:成都市工程建设质量协会
备 注:贵单位是 应交纳会费
成都市工程建设质量协会
201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