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函〔2020〕-114号
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申报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的通知》转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符合住房城乡建设厅申报条件的项目均可进行申报。申报主体为项目建设单位或施工企业,也可由建设单位或施工企业与设计、装修、部品部件生产企业等联合申报。
二、申报流程
(一)区管项目。由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五份,加盖公章)报送至项目属地区(市)县住建部门,属地住建部门汇总后报送市住建局。
(二)市管项目。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直接报送至市住建局。
三、申报时间
(一)项目申报。2020年2月28日-3月15日。
(二)区(市)县梳理汇总。2020年3月16日-3月20日。
(三)市住建局梳理汇总。2020年3月21日-3月25日。
附件: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申报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的通知》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2月28日
(联系人:建筑科技发展处,彭先举;联系电话:61889340)